56岁男子二婚付彩礼10万元,贷款50万帮妻子开店却被拒绝参与! 河南56岁吴先生在失去妻子后,就跟一个比自己年纪小6岁的离婚女子结了婚,婚前,他拿出十万零一百块钱作为彩礼钱,婚后,他又把自己住的房子拿去银行抵押,借了五十万贷款,帮女方开了一家超市。 超市的账和经营权全都由妻子一个人管理,可她妻子确表示不让吴先生参与,等过年的时候只给他300块钱零花,连他亲生女儿的学费也不出,还说这不是她的孩子,三个女儿得知贷款这件事后对母亲强烈反对,并指责母亲控制父亲的财产,现场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妻子说已经还了30万块,实际上只用了20万,还提出让男子和她一起还剩下的钱,同时又反过来指责大女儿以前拿板凳砸她、不让她进家门,吴先生夹在两人中间,说自己用三十多万块钱换来的第二段婚姻,现在却感觉被耍了,在调解过程中,妻子坚持要女儿先道歉才肯讨论另一个话题,吴先生只好答应去劝女儿,但现在矛盾还是没有解决。 你们相信再婚就是新开始,还是更小心感情后面藏着的利益算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