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收补偿后家人退款给情夫难追回#【#男子捉奸后收补偿费改判无罪续#:其父退款后欲讨回被法院驳回】山东淄博男子路某在酒店将妻子捉奸在床,收取妻子情夫刘某某2.5万元“补偿费”,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6个月,后改判无罪。路某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其父路先生为取得刘某某的谅解,向其转账2.5万元。之后,路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要求刘某某返还该款。
近日,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其诉讼主体不适格,一审驳回路先生的起诉。“我们准备上诉。”3月16日,路先生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当时我以为儿子犯罪,为获得对方谅解才给了钱。”路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表示,计划这周内提出上诉。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