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佳木斯政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佳木斯政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822号)《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期及高火险期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1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9月25日至10月31日为秋季高火险期。根据实际火险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调整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二、严格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政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林草部门领导重要责任人、林草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防火责任。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将防灭火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林区草原基层、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或管理区域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签订联防联控协议书,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防火区严禁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任何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实施,落实专人监管和防火措施。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和警示牌,对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严格登记检查和宣传教育,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严禁火源、火种和危险品进入防火区。 四、强化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检查。充分发挥“两书一函”作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迟缓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防火责任人、防火督导检查组要深入火灾易发、多发和火源管理薄弱区域排查风险隐患,即查即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对违规野外用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面做好扑救准备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完善和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响应机制,明确应急措施。各级防扑队伍在防火期内要执勤备勤,靠前驻防,接到火情报告后快速反应、立即出动,科学有力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市  长:王  铁2026年3月13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编审:丁兆勇编辑:徐菲校对:曹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