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太严重了!河北任丘,29岁女子在医院生宝宝,本来一切顺利,不料,第三天阴道排出大便,女子吓得找到医生,不料竟然得知了一个惊天真相! 涉事医生称:在给她做侧切缝合手术时失误了,直肠被切瘘。在女子的要求下,医院派人陪同,转了两个医院才得到治疗,但因严重感染,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修复手术失败了。 女子被告知,可能一辈子都离不开纸尿裤。然而,让女子崩溃的是,因长期维权得不到解决,女子家庭陷入困境,而涉事医院被罚5万后仍继续营业,涉事医生仍在接诊! 李霞声孩子时还算顺利,是顺便。 当时,护士抱着宝宝交到家人手里时说,一切顺利,母子平安。 可李霞和家人不知道的是,医生缝合的时候,针线直接穿过了她的直肠黏膜。 医生当时已经发现了,病历上也写了:“肛查发现有一针可吸收线穿透直肠黏膜”,后来拆了线重新缝。 可这话,医生一个字都没跟李霞提,她躺在产床上,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一切正常。 生完孩子,医生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大人孩子都挺好,没事。 还特意嘱咐她,这几天先吃流食。 李霞也没啥经验,以为是产后常规的叮嘱,就照做了。 接下来两天,她在医院里和正常产妇一样,没人告诉她手术出了岔子,也没人给她做任何处理。 直到产后第3天,事情瞒不住了! 李霞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发现,阴道里竟然排出了粪便。 这也太不正常了,她当时就吓哭了,赶紧找医生去问。 医生这才跟她说了实话,说手术的时候直肠有点损伤,现在形成了瘘口。 李霞整个人都傻了,什么叫有点损伤?为啥隐瞒不给说? 当天,因为已经感染,医院处置不了,本院派人陪着她转到了沧州市一家医院。 结果因为感染太严重,医院不敢收治。 她们又赶紧转到天津一家医院,医生一检查,直肠下端有个指尖大小的瘘口。 而且已经重度感染,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医生说当时没法手术,得先抗感染,等炎症消下去再看。 李霞那时候才生完孩子3天,身体本来就很虚弱,这下子连月子都坐不成了,直接住进了医院。 抗感染整整一年,这期间,阴道漏气漏便,不受控制,天天得穿着成人纸尿裤。 一个年轻女子,只是生了个孩子,谁知却变成了这样? 李霞自卑的不敢出门,生怕别人说他身上有异味儿。 孩子也没法好好带,她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怎么顾孩子? 这一年里,李霞反反复复跑医院,感染好了又犯,犯了又好。 身体拖垮了不说,还因为长期住院、吃不好睡不好,又得了风湿。 10几万的医药费花出去了,家里的积蓄也掏空了,她没法上班,整个家庭都被拖垮。 前不久,李霞去天津做直肠阴道瘘修复手术。 医生说,这种手术成功率本来就不高,但总得试试。 结果,手术失败了。 医生考虑需要造口,就是在肚子上开个口,以后排泄都从那走。 李霞听到这话,整个人都崩溃了,我才20多岁啊,难道一辈子就这样了? 事后,李霞和家人去找医院讨说法。 可医院的态度就是拖、推加敷衍。 那个给她做手术的医生,帮她联系了天津的医院之后,直接把她微信拉黑了。 但她至今仍在医院里正常接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医生如果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后果,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医生在侧切缝合手术中失误,直肠被切瘘,且术后隐瞒病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导致患者重度感染,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修复手术失败。 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生的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就满足了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涉事医生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 李霞也多次去卫健委投诉、反映,折腾了大半年。 直到去年10月底,才总算给了个说法,医院承认没按规定写病历、没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风险,罚款50000元。 可李霞想要的不是这个,她质问,为什么不追究那个医生的责任? 对方说,不能一案两罚,罚了医院就不能罚医生。 李霞想不通,医院是医院,医生是医生,明明是医生手术失误。 是他隐瞒不报,凭什么他一点事没有? 李霞还在维权路上,可两年过去了,她除了那张罚款单,什么都没等来。 事情到了李霞这儿,似乎不那么简单,医院、医生一切都正常。 而她至今漏便漏气的毛病没好,风湿病还缠上了身。 接下来的修复手术,还不知道会不会成功,造口的阴影也一直挥之不去。 而现实的结果却是,她才26岁,却可能要穿一辈子纸尿裤。 接下来,她还得继续为自己讨说法,不然一家人的日子可咋过。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