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做核磁共振被遗忘6小时事件的处理结果,有一个细节让大家不明白。 既然院方承认了是医生的失职和医院的管理漏洞,那么就应该主动拿出诚意对患者进行赔偿。 但是根据反馈的结果来看,医院方面确实进行了道歉,但是对赔偿部分,却建议让患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网友说,医院的做法显然增加了患者维权的成本,不仅要消耗大量的精力,还有时间,工作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作为院方就应该主动的承担责任。 也有网友说,看来是院方给出的金额和患者想要的金额差距较大,给的少患者不同意,也不能想给多少就给多少,毕竟院方是也不是个人的,通过法律的裁定来赔偿院方也有理有据,虽然缺少人情味,但这个程序不得不这么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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