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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费者刘女士以 349 元下单 75 寸创维电视,商家发现标价错误后愿补偿

杭州消费者刘女士以 349 元下单 75 寸创维电视,商家发现标价错误后愿补偿 100 元退单,却遭刘女士拒绝,要求发货或赔偿 2000 元,商家指责其敲诈并拒发货物。此事折射出标错价纠纷中契约精神与法律边界的冲突。 法律层面,《民法典》明确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但商家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合法撤销,擅自拒发货物可能构成违约;若双方已下单付款,电子合同成立,消费者主张履约或索赔需基于法律框架,不能滥用维权。商家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合理损失。 事实上,电商标错价纠纷频发,源于定价系统漏洞。创维作为全球前五中国品牌,此次事件更凸显商家风控缺失 —— 高端家电需加强价格人工复核、大额订单预警机制,从源头规避此类纠纷。 商业竞争中,诚信是根本。消费者维权需理性,商家更应严守契约,合法风控与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