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团公司辞退闭眼小憩3分钟员工违法 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点名广州一起员工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休息3分钟被辞退案,明确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引发社会对劳动者休息权与企业管理制度的热议。2021年3月,余某入职某零售公司担任店长。2024年9月某日,他从早9:30工作至晚22:30,连续工作13小时且无替岗人员。当晚8时许已工作超10小时,因生理疲惫闭眼小憩约3分钟,被公司以上班睡觉为由辞退。公司提供一段2秒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并指控其另因上厕所短暂闭店造成严重损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休息属正常生理需求,且公司未安排轮岗或休息时间,存在管理过失;2秒视频无法证明长时间睡眠或影响经营,闭店系合理生理需求且有合理解释;公司未能举证实际损失达到严重违纪标准。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4.9万余元,该判决已生效。根据《宪法》《劳动法》第36条,劳动者每日工时不超过8小时,连续工作后的短暂休息、如厕等生理需求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企业超时安排工作且剥夺合理休息,已构成侵权。公司以模糊的严重损失条款作为解雇依据,但未提供经济损失凭证;仅凭2秒视频断章取义定性睡觉,暴露以罚代管的僵化思维。《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雇须证明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纪且造成实质性损失。本案中,余某行为未达此标准,公司直接辞退缺乏法律依据。笔者以为,法治是底线,人性是温度。休息权保障程度,丈量着企业文明的刻度。当每一个劳动者不必为三分钟闭眼而恐惧,当每一次疲惫都能获得制度体谅,高质量发展才真正拥有了澎湃不息的人本动力。实践证明,企业唯有在尊重法律、关爱员工中实现共赢,方能真正行稳致远。此案撕开部分企业合法压榨的伪装。对劳动者短暂喘息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应被污名化;对企业判决划清管理权边界,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处罚须有真凭实据;对社会推动职场从效率至上转向人性与效率共生的健康发展模式。这一系列判决,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正常休息权,也规范劳动关系,让用工更公平、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