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15,证券简称:中汽股份)于2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告显示,中汽股份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15号)。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中汽股份强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