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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媒:伊朗买到了中国歼-10CE战机,五角大楼不承认巴铁买到歼-35

2026年10月,围绕中国先进战斗机出口的讨论又有了新的看点。伊朗引进歼-10CE的消息持续受到关注,巴基斯坦采购歼-35隐身战机的动向也再次进入国际防务媒体的视野。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既涉及中东国家更新空军装备的现实需求,也牵涉南亚空中力量的竞争,以及中美在先进航空装备领域的长期较量。

这里有一个必须分清的事实:截至2026年10月25日,伊朗已经购入歼-10CE的说法,仍缺乏充分的官方公开证据;巴基斯坦方面则在2026年5月公开提到与歼-35采购有关的初步合作协议。10月22日,香港《南华早报》刊出的分析文章又把巴基斯坦的歼-35意向与美国为巴方F-16战机提供升级支持的安排联系起来。相关消息的关注度不断上升,但采购谈判、正式合同、飞机交付和形成战斗力,是四个不能混为一谈的阶段。

这组消息值得深入分析的地方,不是简单判断哪一方多买了几架飞机,而是看中国出口型战斗机正在进入怎样的竞争环境。歼-10CE面向的是具备现代化空战需求、又需要兼顾采购与使用成本的国家;歼-35则涉及隐身技术、复杂传感器和更高层次的作战体系。两款战机承担的任务不同,出口所面临的政治、技术和保障条件也有很大差别。

2025年12月27日,阿富汗媒体DID Press曾报道称,伊朗与中国就采购30至40架歼-10战斗机达成协议。值得注意的是,该报道明确将消息来源描述为非官方渠道,并没有公布合同文本、交付安排或双方政府的正式公告。到了2026年,这条消息仍在不同防务平台之间传播,部分报道又将歼-10泛称为歼-10C或歼-10CE,容易让读者误以为机型和交付情况已经得到确认。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印度媒体会特别关注伊朗的购机传闻。伊朗与以色列在2025年6月发生直接军事冲突后,地区国家对防空体系、战斗机生存能力和远程打击能力的关注进一步上升。对于伊朗来说,空军更新不只是换掉老飞机,还关系到能否在复杂的电子干扰环境下维持空中巡逻、保护关键设施,并与地面防空力量共同构建防御体系。

伊朗空军面临的困难具有长期性。其现役机队包括美国制造的F-14、F-4和F-5等老式战斗机,也有苏制或俄制飞机。不同来源的装备意味着发动机、航电、弹药和维修体系并不完全一致,长期制裁又增加了零部件保障难度。即使获得新型战斗机,伊朗也需要重新安排飞行员训练、地勤保障和武器配套,才能让新装备真正融入现有作战体系。

如果伊朗确实选择歼-10CE,其吸引力在于这是一款已有出口用户的成熟多用途战机。相比从零开始研制国产先进战斗机,采购现成平台有机会缩短装备更新周期。但战斗机采购并不是买来就能立即形成完整能力:雷达性能、导弹射程、电子战设备和数据链的实际配置,都会影响飞机在特定作战环境下的效能。对伊朗而言,采购数量与整套保障条件同样重要。

中国歼-10CE受到更多国家关注,还与2025年5月印巴空中交战引发的讨论有关。巴基斯坦称其歼-10CE在冲突中取得空战战果,印度方面则没有接受巴方公布的全部说法。路透社在2026年1月的报道中指出,巴基斯坦军工产品受到更多国家询问,潜在客户涉及多个地区,但谈判热度并不等于每笔交易都会转化为合同。

对出口战斗机而言,实战经历能够引起买家兴趣,却不能单独决定采购结果。军方在评估一种战机时,还会研究它的维护成本、发动机寿命、武器供应、出动率以及与本国指挥系统的兼容程度。对于预算有限的国家,持续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保障开支,可能比最初的采购报价更值得仔细核算。

2026年8月,歼-10CE的出口进展出现了值得注意的新变化。乌兹别克斯坦已被《南华早报》等媒体报道为第二个确认使用该型战机的海外国家;孟加拉国方面则在8月25日进入与中国就歼-10CE及攻击直升机采购开展正式谈判的准备阶段。路透社当时指出,孟加拉国考虑的战机数量、交易金额和交付时间仍需通过谈判确定。

这些进展比单纯的购机传闻更能说明问题。中国航空装备的出口市场正在逐步扩大,但不同国家的采购进度并不一致。已经确认使用的装备、准备启动谈判的项目、尚待证实的采购消息,必须分别看待。对中国军贸来说,稳定交付、长期维护和可靠的零部件供应,是将市场关注转化为持续订单的关键。

巴基斯坦的歼-35问题则更复杂。2026年5月,巴基斯坦空军被报道已签署采购歼-35的“初步合作协议”,但公开信息没有充分披露最终合同金额、确定采购数量和交付进度。2026年10月22日,《南华早报》刊文进一步指出,巴基斯坦是中国歼-35的潜在海外买家,而美国同年9月公布的F-16升级安排,也为这笔交易增加了新的战略考量。

美国方面的F-16升级项目金额约为6.86亿美元,涉及数据链、加密设备和相关改装,相关安排旨在使巴基斯坦现有F-16能够继续服役至2040年。它并不意味着美国同意向巴基斯坦出售隐身战斗机,却说明华盛顿仍在维持与巴方部分军事装备合作。巴基斯坦同时使用中国和美国制造的战斗机,也意味着它必须处理两套装备体系在维护、数据安全和作战协同方面的不同要求。

这里有一个比“美国承不承认”更值得研究的问题:巴基斯坦能否在引进中国先进隐身战机的同时,继续维持与美国的部分装备合作。隐身战机的价值不仅来自外形设计,还与雷达吸波材料、传感器融合、任务数据和维护程序密切相关。倘若敏感技术的安全保障难以满足出口方要求,交易就可能受到限制;如果双方能够建立可靠的技术管理与保障安排,合作空间也会随之变化。

对中国而言,歼-35出口与歼-10CE出口不能采用完全相同的评估标准。歼-10CE已有海外用户,可以积累使用反馈和保障经验;歼-35则涉及新一代隐身技术,出口方必须权衡技术保护、客户需求、生产安排和地区安全影响。先进战机出口不是简单的商品交易,而是长期军事合作的一部分,相关决策需要考虑飞机交付后的训练、维修和升级条件。

巴基斯坦若能获得歼-35,南亚空中力量的竞争确实可能出现新的变量。隐身战机能够增加对手发现和跟踪目标的难度,也可能迫使对方加强预警机、地面雷达、电子战和防空导弹建设。不过,隐身性能不等于无法被发现,更不意味着拥有一款隐身战机就能取得制空权。飞机数量、飞行员训练、任务规划和后勤保障,仍然会决定实际作战表现。

印度方面需要关注的,也不只是巴基斯坦未来会不会装备歼-35,还包括中国航空工业在出口市场中的技术升级速度。对印度而言,空中力量建设需要兼顾现有机队的现代化、国产战机研发、预警体系和防空能力。区域竞争越激烈,各方越需要避免仅凭媒体传闻判断对手能力,否则容易在采购规划和战略评估中出现偏差。

2026年10月22日《南华早报》的最新分析还提出一个值得注意的现实:巴基斯坦希望获得中国隐身战机,同时又在接受美国提供的F-16升级支持,这种双线装备关系会给技术安全与长期保障带来额外考量。它说明军贸并非简单的阵营选择,国家会根据现有装备、财政条件和战略需要作出不同安排。

截至2026年10月25日,较为稳妥的判断是:伊朗采购歼-10的消息仍需更有力的官方材料确认,巴基斯坦采购歼-35则已有初步合作协议的报道,但具体合同和交付情况仍有待进一步核实。与此同时,歼-10CE在海外市场的实际进展,已经让更多国家开始评估中国战斗机。未来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官方合同公告、明确的交付记录,以及相关国家是否公开新装备的训练和服役情况。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中国航空装备的竞争力需要靠持续研发、稳定生产、可靠保障和实际使用表现来支撑。歼-10CE如果继续扩大出口,能够帮助中国航空工业积累不同地区用户的需求与反馈;歼-35若进入海外市场,则将对技术保护、出口服务和国际安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印度媒体围绕伊朗与巴基斯坦的报道之所以受到关注,正是因为它们把中国战机出口的两个层次放在了一起:一个是已有使用基础的多用途战机,另一个是仍处于重要出口评估阶段的隐身战机。两条线索值得持续跟踪,但判断其影响,仍然应当以可以核实的事实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