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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修订草案今天开始三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1月2日至6日举行

给马路边的绿化带浇水,用的是自来水还是再生水?这件大多数城市没当回事的小事,从今天起要被写进国家法律了。

今天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会期到11月6日。议程里有一项,和每个家庭的水费单、每家工厂的用水成本都有关:审议水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修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10月30日的记者会上说得很直白——"将推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修法重点"。

这次修的到底是什么

按黄海华介绍的修改方向,三审稿里至少四条和用水直接相关:

一,明确国家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二,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三,把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井水、微咸水这些"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城市绿化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草案此前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收到198人次提出的528条意见。我算了笔账:人均2.7条,说明提意见的人不是路过顺手投一票,是真的一条条读了才提的。一部法律草案能引来这个密度的意见,平时不多见。

水价这一条,最敏感

水价机制的表述里,决定水价的变量被一条条列了出来: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节水要求。把"供水成本"和"承受能力"并排写进法律条文,这个明确程度,在水法层面是少见的。

五个变量里最要紧的是"承受能力"四个字。这些年不少城市上调水价,卡住的基本都是这一关——成本涨了,听证会上用户的接受度上不去。法律把"承受能力"写进定价依据,等于承认水价不能只看成本,还得看老百姓的钱包。

当然要说清楚:水法是上位法,写进去不等于水价马上要调。具体调不调、怎么调,还得看各地的定价机制怎么落地。现行水法原文对水价只有原则性规定,这一版和那一版差别到底有多大,要等三审稿全文公开才能逐条对上——我暂时只查到记者会披露的表述,先记在这里。

绿化用水:法条落下之前,现实是什么样

"城市绿化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这一句看着不起眼,落到现在大多数城市头上,其实是个不小的缺口:绿化浇灌用自来水、用河湖水,至今是常态,成体系的再生水管网没有几座城市真正铺开。

跑在前面的还是上海。2025年11月1日《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施行;按照上海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再生水放开了政府定价,由供应方和工业用户按"优质优价"自主协商。截至2025年底,上海万元GDP用水量比"十三五"末下降了37%。

上海的路径说明一件事:再生水用不起来,往往不是技术问题,是价格问题——自来水便宜,再生水没有定价优势,谁也不愿意换。放开定价,就是先把这笔账算活。不过也得承认,上海是超大城市、工业用户密集,这套经验能不能复制到中小城市,要打个问号。

接下来看11月6日

三审不等于通过。按立法程序,草案三审后如果各方意见一致,有可能在本次会议表决;11月6日闭会,答案就出来了。

最后交代一下写作过程:截至发稿,三次审议稿的全文尚未公开,文中条款表述均来自法工委10月30日记者会的公开口径,最终以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为准。水价条款和绿化用水条款在审议中会不会被修改、怎么改,值得盯完这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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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监管机构:水资源、住建、环保、应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