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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深耕数十年,退休待遇降级,有据可依为何难兑现?

退休待遇与职工终身职称、岗位聘任直接挂钩,是广大事业单位职工高度关切的民生议题。哈尔滨市民王福祥持有完整有效的高级政工师

退休待遇与职工终身职称、岗位聘任直接挂钩,是广大事业单位职工高度关切的民生议题。哈尔滨市民王福祥持有完整有效的高级政工师评聘手续,临近退休时,其待遇核定标准与同单位其他取得同等职称人员出现明显差异,多年来通过行政诉讼、信访渠道表达诉求,却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一份被“卡”住的退休核准表

2019年10月,对于即将年满60岁的哈尔滨市民王福祥来说,本应是忙碌大半辈子后安享晚年的起点。然而,一份由单位首次填报、经哈尔滨市投资集团审核通过,按“高级政工师副高职五至七级”标准申报的《退休核准表》,却在最后关头被变更了申报口径,最终由哈尔滨市人社部门按“正科级”标准批准退休。

(高级政工师退休申请表,当事人提供)

(正科级退休表,当事人提供)

同单位多名同期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职工,均按副高职标准办理退休,自身出现差异化核定结果,请求统一待遇标准。

王福祥带领职工创建了哈尔滨市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获得先进工作者的称号。2013年9月,他经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获评高级政工师专业职称;2014年1月,所在单位哈尔滨信托物业正式下发聘任文件,聘任其为高级政工师,且聘任文件明确其行政级别及岗位均与所聘专业职务相对应。

(评审证书,当事人提供)

(聘任文件,当事人提供)

文件遇上文件,政策该如何适用

1990年国家发布《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明确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且强调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该文件至今未废止;2004年国家人事部门发布《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文件规定职工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核定相关待遇,长期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退休可对应享受相应层级养老保障标准,现行有效,未被明文废止。2019年黑龙江出台相关政策,强调具有国家统一评定的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各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

(1990年条例,当事人提供)

(2004年文件,当事人提供)

(2002年黑龙江省文件,当事人提供)

(2019年文件,当事人提供)

2010年黑龙江省配套出台文件,针对省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作出细化规定,其中单独列明政工师岗位管理细则,成为当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审批的主要地方政策依据。

从法院到信访,上访之路闭环

王福祥不服,于2020年向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开始一审、二审和再审。然而王福祥反映,在一审过程中未采纳这些上位政策文件,而是适用了2010年的地方管理文件,驳回王福祥变更退休待遇标准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程序、法律适用、行政部门举证情况存在异议:

一、证据核查与采信相关争议。该案核心证据包含两份核定标准存在差异的退休核准表。王福祥陈述,案件一审审理期间,未对两份表格的内容变更缘由进行核查,未要求申报单位、人社部门针对差异作出解释说明,亦未调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在案件第三人未提交证据、未当庭陈述的情况下,采信了人社部门的相关意见。

王福祥表示,一审诉讼过程中,其提交了相关政策文件、在岗工资发放记录、同岗位人员待遇资料、原始职称档案等证据材料,用以佐证其副高职岗位聘任真实有效、在岗薪酬执行标准属实。其同时反映,该案承办法官苏某曾口头对其提交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提及材料存在伪造可能性,相关过程有录音资料留存。

此外,王福祥提出,人社部门未提交能够证实其副高职退休待遇被取消的有效规范性文件,未能完成对应举证义务,且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举证责任存在倒置情形,其本人被要求出示相关文件的具体名称及编号。

二、法律法规适用偏差。根据2004年国人部发布的上位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以在岗实际执行的职称工资标准计发,当事人在职期间长期按高级政工师副高职标准领取薪酬,应匹配对应退休待遇。两份文件属于上位规范性文件,效力高于地方配套规定,地方文件不应溯及既往、否定已生效的职称聘任权益。且退休待遇核算未按当事人高级职称标准核算,核定待遇偏低。

三、档案留存原始评审聘任材料。哈尔滨市人社部门向法院提交的档案中,仍保留着王福祥被审定为高级政工师及被聘任为高级政工师的原始记录。

(人社部门提交的档案,当事人提供)

一审判决作出后,王福祥不服裁判结果,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案涉行政确认结果。

终审判决后,王福祥对案件审理结果存在疑虑,遂向法院申请调取二审、再审全案卷宗。其在梳理卷宗过程中发现,其于二审、再审阶段提交的中央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法律佐证材料,未在卷宗中留存,其认为该情况与其诉讼诉求未得到支持存在关联。

案件审结后,王福祥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反映案涉相关诉求。其先后向中央巡视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纪检监察委员会等单位提交相关情况反馈,反映案件政策适用、审批标准争议等问题。同时,其多次前往法院督察部门、人社信访窗口沟通对接,提交政策解读书面材料、就医凭证、历年维权支出相关票据等材料,申请相关单位重新核查梳理个人档案,统一政策执行标准。截至目前,其反映的相关问题仍待实质性处理。

当事人称,长达数年往返各部门沟通、多次庭审应诉,长期精神压力引发听力受损、基础慢性病加重,曾专程赴外地医院治疗,产生医疗、交通、食宿、代理等多项经济开支,身心负担较重。

当前现状与多方诉求

目前,当事人请求相关单位全面复核其人事、职称、聘任档案,依据现行上位政策重新核算退休待遇、补发历年差额;查清同单位同等职称人员待遇审批差异原因,统一本地政工系列高级职称退休核算标准;妥善赔付维权产生的医疗、交通、代理等合理开支;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为事件处理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法律答复;健全政策宣讲与信访沟通机制,避免群众多部门来回跑腿。

当事人请求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尽快给出清晰、合理的解释,并恢复退休待遇。广大职工也期待政策解读更加透明、审批标准更加统一,让每一位持证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清晰、稳定的制度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撰写,所述内容为其个人陈述,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相关单位或知情人士提供补充信息,以便更全面还原事实。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平台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