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凌晨五点半,杭州临平一位姑娘准时睁眼。别人还在梦乡,她已经踏上了跨省上班的路。每月3000块路费,单程两个多小时,风雨无阻赶往上海。这事传到网上,评论区炸了锅:这钱拿去上海租房不香吗?
先说说她的日常。赶最早一班高铁,到虹桥换乘地铁,出站再骑两公里多共享单车,一整套流程走完,两个多小时没了。晚上下班,同事们回家瘫着刷剧,她得转身往车站跑,赶末班车回杭州。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光想想都觉得腿软。
图什么?她心里有本清清楚楚的账。
在上海租个像样的落脚处,3000块只够偏远角落一间又小又破的屋子,住着压抑,环境糟糕。真搬过去,杭州那个宽敞舒适的家就彻底说再见了,熟悉的圈子、便利的生活,统统归零。留在杭州呢?住自家房子,花更低的物价,兜里揣的偏偏是一线城市的高薪。两相比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上班路上的煎熬,在她眼里也是另一番滋味。高铁车厢清净安稳,补个觉、看看手机,全是属于自己的时光。同样是奔波,有人视作苦差,有人乐在其中,心之所向,境由心生罢了。
这背后还有个法律知识点,值得每个人记牢。《劳动合同法》第35条写得明明白白:变更劳动合同,得劳资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各执一份。工作地点属于合同里的核心条款,公司想调你去外地,绝不能单方面说了算。这位姑娘是心甘情愿接受调岗,自愿选择双城奔波,这份约定自然受法律保护。倘若她当初不点头,公司也无权强逼,更不能拿这个当借口炒人。多懂一分法,少受一分坑。
成年人的账本上,从来没有对错两个字,只有合适与否。旁人眼中的自讨苦吃,或许正是人家深思熟虑后的最佳解。日子是自己的,冷暖自知,何必活在别人的眼光里。
换作是你,会怎么选?租房赴沪,还是双城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