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不决定继承?宅基地继承有讲究,有女无子、非农子女要长点心

丈农尺的农业世界 2024-06-13 07:38:54

在农村规划提速下,宅基地价值正在逐步提升,尤其是城市近郊农村地区,宅基地更成为了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抢手货”,如果能多得一套,多建一处房子,那可是大好事。

不过,近期有朋友反映同村一五保户去世后,村委会想收回对应宅基地,但五保户的侄子认为,宅基地应该归他所有,但最终的裁定结果是,五保户侄子无权继承。对此,有人疑问,血缘难道不能决定继承吗?

其实,宅基地价值不断提升不假,农村规划提速也确实存在,也正因如此,宅基地资源也在慢慢减少。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在未来几年,宅基地更是会成为抢手资产,因此,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农民及其子女,千万不能忽视。

侄子为何无权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又该如何处理?

作为农民家庭的重要资产,农房及其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在继承方面,照样需要顺位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而作为旁系血亲,侄子明显在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外。联系上边所述事例,作为非直系亲属的侄子,在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也就无权利继承五保户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与此同时,对没有明确抚养人和后代,且生活条件困难的,国家已将其统一纳入五保户群体,并定期发放补助资金,这相当于一种集体供养。在这种情况下,其名下宅基地有两种去向,这既包括通过以房养老,五保户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待其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也同步转移。又包括可以指定对应继承人养老送终,也就是所谓的遗赠。

总的来说,因为作为旁系血亲的侄子,没有尽到抚养和送终义务,也就无权继承资产,同时,以房养老和遗赠,是目前农村五保户处理宅基地的主要方式。以上,就是侄子无权继承宅基地的原因,以及五保户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尽了抚养义务,侄子继承宅基地,也需要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宅基地继承有讲究,有女无子、非农子女要长点心。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样,《继承法》第9条也规定,除特定情况外,儿子和女儿享有同等继承权。从中不难看出,在宅基地继承方面,女儿同样享有重要继承权,且继承顺序远优先于侄子。所以,有女无子的农村家庭,不能越过女儿,将遗产留给侄子,这种做法不受法律支持。

除此以外,《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表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来建设住宅等集体建筑用地,这里所说的村民,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说,宅基地是一种村民内部专享资源,对于户口迁出的非农子女而言,其能够合法建房的唯一方式,就是趁父母健在,以父母名义进行房屋翻建,这对其继承宅基地,有重大意义。

对于宅基地继承,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对于多子女家庭,一定要尽可能留至少一个子女的户口在农村,方便其完整继承全部资产。另一个是遗赠也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所以如果遇到遗赠情况,建议提前分户,保证自己名下无其他宅基地,这是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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