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出差遭遇老板性侵,事后男方不承认,隔壁房客录下证据

江郷贰的独白 2024-06-05 20:27:42

文/木槿夕先生

一起现实版的“不完美受害者”。

广东深圳,一名女子和公司总经理出差,应酬后喝多了,醒来后发现自身意识不清,浑身赤裸,怀疑遭遇总经理侵犯。

总经理不承认,只是表示,女子醉酒后,他只是照顾了一下,随后就离开了酒店房间。

这一起事件很真实,反映了很多人面对女性起诉上司侵犯的经过,特别是该公司面临上市,其他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还向女方泼脏水,差一点导致男方脱罪。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女方袁某是深圳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销售总监,案发前夕,因有重要工作洽谈,袁某和公司总经理庄某一同出差,酒店房间相互挨着。

袁某并没有感觉不对劲,只是陪同庄某应酬,当天晚上9点,袁某因不胜酒力晕倒,庄某和客户继续吃饭。

等到了11点左右,双方结束了饭局,庄某就先送客户回去,再折返回到饭店,他将袁某送回酒店,直到这里,两人还是合理的同事关系。

可是,袁某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在庄某房间中,庄某就睡在隔壁床上,看着自己衣衫不整,她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等到第二天,袁某向庄某求证,庄某解释,是因为她喝醉了,才将她送回了酒店,到了门口没带钥匙,因此将袁某送到了自己的房间。

袁某有些不相信,感觉迷迷糊糊之中遭遇过侵犯,可是苦于没有证据,又担心指控庄某会失去高薪工作,犹豫之后将此事隐瞒了。

袁某是有家庭的,她碰到这种情况,不敢和丈夫说,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

袁某从这件事后,内心备受煎熬,一方面要忍受道德观念的折磨,一方面又担心怀疑成真。

期间袁某还在外地出差工作,打过电话给丈夫,打算将这个怀疑说出来,犹豫再三,还是没有说出口。

可以说,袁某像极了“不完美受害者”的女主,在经历上司侵犯后,陷入了两难的境地,10天后,袁某决定要查明真相,到涉事酒店要求调取当天的监控。

在这个时候,袁某得知一个情况,当天晚上,庄某抱着自己回房间,碰到了一个熟悉她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提出要帮庄某送袁某回房间,被他婉拒了。

工作人员想着,庄某和袁某是同事,有个人照顾会好一点,只是吩咐保安多留意庄某的行动。

保安经过查看监控,发现庄某将袁某抱进了房间,于是通知了工作人员,出于安全考虑,工作人员让保安前去询问,是否需要帮忙?

庄某表示,“不需要”。

除此之外,袁某和庄某对质的时候,庄某声称,找不到袁某的房卡,才将她送到房间中照顾。

而在酒店监控中,并未拍下庄某到袁某房间门口的画面,是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这一点相当可疑。

袁某回忆,当天晚上迷迷糊糊之间,是有过挣扎的,而庄某表示,“你的裙子弄脏了,我帮你更换了。”

而袁某到餐厅求证,得知自己并未呕吐,裙子没有呕吐物,结合以上两点,庄某正在撒谎。

随后,袁某找到了庄某要说法,还提前录了双方的对话,面对袁某的追问,庄某只承认送她回酒店,帮她脱了裤子,不承认对其实施侵害。

当时由于正是公司上市的关键节点,原本公司就承诺会给原始股,得知袁某要讨回公道,公司合伙人和袁某的直系领导都劝她,希望她息事宁人。

面对这个情况,袁某没有选择妥协,想清楚后,到派出所办案,庄某被警方传讯,只不过他仍然不承认,而此案的关键证据缺失,一时之间陷入了困局。

袁某的说法还没有证据,而庄某恶人先告状,提出袁某的工作能力不行,担心被裁员后选择报复庄某。

这个指控有公司的多位同事参与,成了庄某反击的策略,而案件被送往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庄某的口供出现了多次错误,每一次都会出现错漏,只是没有实际证据。

另外,办案人员也在找寻案件突破口,在查酒店监控,发现有一个客人路过庄某的房间,还在门口听一会动静,手里还拿着手机在操作。

办案人员意识到,这能可是一个关键证据。

有了破案思路之后,开始通过酒店寻找这人,没想到,这人就在袁某房间的隔壁,办案检察官联系民警一同前往,最终找到了一段录音。

这人声称,当天晚上1点30分左右,他习惯了熬夜,在房间中听到有奇怪的声音,还有微弱的女性反应,出于好奇心,他走出了酒店房间,确认了声音由庄某房间传出的。

不止如此,他还走过去听了下动静,录下了大约2分钟的音频,其中有庄某的声音,还有女子无意识的呻吟…

得知这个信息后,民警带他做了笔录,还针对酒店情况将录音鉴定,确认了为当天晚上所录制,而庄某和袁某发生了关系。

有了这个证据之后,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庄某,可是庄某只承认了猥亵袁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袁某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被公司移除员工群,工资停发,还被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症。

结合案件的相关证据,袁某提供了关键证据,而庄某的口供自相矛盾,检察院认定庄某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到了审判庭上,庄某的律师还在争取为庄某做无罪辩护,还提出了多个辩解,检察官都一一反驳,庄某一方还对袁某进行污蔑,认为是她在报复庄某。

实际上,有录音证据为证,庄某强行和醉酒的袁某发生关系,已经属于违背女性意愿,因此法院判处庄某构成强奸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不得不说,这一起案件和《不完美受害者》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幸好袁某找到了关键性证据,否则以庄某一方的律师辩解,是很难将庄某定罪的。

这也提醒我们,面对职场骚扰,一定要保留证据,用法律对其进行处罚,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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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郷贰的独白

简介:文字是尖刀,也是一个温柔乡,在这和你说点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