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槿夕先生
如今的孩子越来越“懂事”,他们从互联网上学到的一些整人方式,能够恶心身边特定的人,家长应该注重家庭教育。
6月20日,西安中级执行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涉及到未成年侵害同学名誉的案件,还特地拍下了法官和家长沟通的画面,让更多人清楚这件事是错误的。
法官将一些案件的情况如实告知涉事家长,没想到家长的话语令人窒息,她一度站在自家孩子的角度,认为孩子编辑的小说只是言情小说剧情。
不得不说,小说逐渐成为很多人创作的领域,我们惊叹小学生会写小说,同时也应该意识到,一切的文学创作是离不开法律规定的。
在法官和家长沟通的视频中,家长一再混淆视听,不承认自家孩子对同学造成的影响,坚决不履行法院的判决。
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涉事学生在自己的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了以同学真实姓名的含有性爱内容的小说,并且在全班同学内广泛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影响。
同学家长得知情况后,将涉事学生起诉到法院,法院表明情况后,支持了同学家长的诉求,要求被告监护人在班级中向当事人道歉,还要赔偿1.3万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
从法律的角度说明,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人不得以某种方式对特定的人进行污蔑,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涉事学生的年龄之外,关键在于孩子用小说形式去侮辱同学,家长对此不以为意,一再拒绝道歉和赔偿。
“我把证据看了一下,成年人都不好意思看。”
法院的判决是有依据的,根据涉事学生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借用同学真实姓名,还向其他宣传自行创作带有颜色的小说,恰恰印证了那句话,“如今的孩子懂得真多。”
从法官和监护人的沟通中,能够看出涉事学生的家庭教育是缺失的,家长为了逃避责任,不惜以“言情小说”的说法为孩子开脱。
难怪说,熊孩子的背后,是熊父母的纵容,要是正常的父母管教,必然会考虑到这件事对孩子同学的影响,都闹到了法院执行的程度,还不知悔改。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她对孩子的所有观念的塑造,将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下半生。
假设孩子不是未成年学生,是成年人的话,被写进小说的同学完全可以追究他“造谣”的责任,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刑事拘留。
经过了法官的沟通,涉事学生家长承认了错误,“这件事是我娃做错了。”
然而,家长下一句话就开始为自身家庭教育开脱,认为她和孩子都是受害者,因为孩子一直拿着手机上网课,不知道孩子在网上干了什么?
由于涉事学生监护人一开始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因此法官只能当面和家长沟通。
“父母要教育的。”
法官借助这件事,向家长普及了一个常识,孩子教育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学校和老师上,家长同样要承担起责任。
换句话说,孩子对他人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都是由监护人承担,因此法院判处监护人赔偿当事人1.3万的赔偿金。
这件事的经过很简单,法院爆出之后,是希望引起更多家长的共鸣,学会正确干预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时纠正错误观念。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家长向申请执行人书写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钱赔偿义务,此案到此结束。
本案之所以会引起网友的讨论,是因为小学生的离谱行为,家长下意识袒护孩子等情况,有的家长认为这只是小事,本质上是法律观念不够,不止是害了自家孩子,还伤害了别人。
希望更多家长能够直面孩子的真实情况,趁早发现孩子的问题,及时求助专业人士,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