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吹嘘自己带到我家来的名贵红酒,而对我带到他家去的酒总是嗤之以鼻。
他已经被自命不凡的古典主义研究同道们问了不止一次为什么要去做这么一项荒唐的工程了。
另外一家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就随波逐流,对红杉信托发行RMBS一事嗤之以鼻。
欧洲旅游业用“用得便宜买得贵”嗤之以鼻描述中国游客。
一天,斯尼菲在池塘里擦洗腳趾。他觉得水中有东西在动。
明格拉先生的电影已经在英国受到嗤之以鼻,事实上有点势利的批评。
西方国家像IBM、埃森哲(Accenture)等公司也许会对印度对手们的城府嗤之以鼻。
几年前还对图书业务嗤之以鼻的苹果,如今也开始通过iTunes出售电子书了;
1·Business studies—a mixture of law, accountancy and practical French—were taught at Oxford as early as the 13th century, arousing the same sniffy response from some of the dons as they do today.
早在13世纪牛津就开始教商学了,那是一个结合了 法律、会计和实用法语的学科,和现在一样,许多教员对这种学科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