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每年批准给予越南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亦称最惠国待遇。
这些有时被称作是“最惠国待遇”的条款如果扭曲定价,可被视作反竞争行为。
第一条原则是一视同仁,又叫做最惠国待遇。根据这一原则,所有的贸易伙伴都应与所谓“最惠国”享受同样的海关和关税待遇。
洛美协定规定:做为互惠,这些以前的殖民地国家给予共同体国家以最惠国(MFN)的待遇。
日本政府将重新考虑对中国所实施的“最惠国”待遇制度。
到了5月底,我不得不决定是否给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
而应予以平等对待。在世贸组织里,最惠国待遇意味着非歧视。
在两国采取这些步骤之前,巴基斯坦才在上个月决定给予印度“最惠国贸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