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铐走实习律师的两名辅警,被警方通报予以辞退

谷兰翘君 2024-02-27 16:30:31

近日,一篇《要求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后,我被被铐至派出所》的文章引发关注。据了解,被铐走的是某律所的实习律师赵孔亮,他称,自己因为让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件被用手铐强制带走。赵律师在微博中介绍,自己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是为了记录,“但我也想过如果能火的话,正好可以给普通的老百姓一个指引:在面对警察查房的时候,法律规定的是什么,我们有什么权利。单纯的情绪宣泄没什么意思,更值得思考的是我们该如何去珍惜自己的权利。在写的时候,我引用了最直接的法条,我希望所有人在面对相似情形的时候,能做到把这篇文章直接当做指引手册使用。”

在2024年年初,这样一则新闻火遍全网,关于基层执法素质的话题一下就冲上了热搜。

这个事简单来说,就是辅警出警的时候,未出示有关证件,就擅自闯入他人酒店房间强制检查,甚至言语粗暴、态度强硬,直接将人“拷”走,这一系列操作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折射出部分基层辅警执法素质堪忧。但是从某个方面也可以理解,毕竟目前很多地方的辅警人员本身的素质就有待提高。

辅警滥用权力粗暴执法行为的背后,其实反映出来的是其权力的傲慢以及法治意识的淡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公民权益,还严重损害执法队伍形象,影响执法公信力。其实无论是正式工的民警还是临时工的辅警,都必须要懂法,不能自己当法盲。其次还需要尊重法律,只有这些基层执法者带头守法、公正执法,才能彰显法律的神圣和权威,才能让执法对象信服,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可喜的是,2月2日,菏泽市公安迅速发布通报,快速做出回应。通报称,针对网传“协警铐走实习律师”相关信息,菏泽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查,牡丹分局牡丹南路派出所处警民辅警存在未按规定出示警察证、违规使用警械等问题。经研究,对派出所当日值班负责人窦某喜予以诫勉处分,对出警民警张某予以记过处分,对涉事两名辅警晁某亮、聂某予以辞退。

众所周知,辅警本质上就是一个底薪的临时工岗位,基本上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花小钱干大事。毕竟基层执法人员不足很难解决,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每日都要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再说待遇了,派出所里,待遇最低的就是辅警了,他们拿着正式编不到五分之一的工资,却一样高强度的值班干活。有的时候那更是冲锋在一线的临时工。干得都是最苦最累的活,拿的就是月薪不到三千的工资。

基层单位人员不足,人力不足。财政又不可能高薪养活那么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那怎么办?

只能多招临时工呗!但是对于这些临时工们,我觉得有关部门下次可以考虑提高一下辅警招录的门槛,别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能招进来。那些没学历的人都辞退了。设置几个招生门槛,这样类型问题就一点也不有机会发生。反正现在大学生也不好找工作,不妨多招几个大学生。也算他们进体制内就业了。

以后招生发布公告就这样写:

《202X年XX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在XX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配合民警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首先就要强调职工属性,不具备执法资格,给他们定性。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XX人,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详见《XX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

4.大学以上学历,202X年11月13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警察类、政法类院校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学历一锁死,基本上就不会出现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5.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文身、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这六项条件设置都同时满足的人,素质就够了。基本上不会出现这样的抹黑行为,也就可以保证执法者的基本素质没问题。

这件事吧,要我说也有一些别的好处

第一,又有派出所所长的位置倒出来了,又可以提拔新的所长,给了不少年轻人机会哇。

第二,又有两个辅警的编制空缺出来了。赶紧组织一下新的辅警招录考试,再多招几个辅警,好充实警力。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道理?

0 阅读:0

谷兰翘君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