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海关总署对全国各海关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对许可证实施电子联网核查。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适用汇率的日期由海关总署规定。
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规定。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由海关总署规定。
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整车特征核定由汽车企业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海关总署委托核定中心核定(目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