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山河,串一路明珠,中国古代交通的辉煌历史—清代的交通(二)

曼寒聊历史 2023-08-15 07:08:02

文|史料不极

编辑|史料不极

文章字数约2400字

阅读时长约5min

闭关锁国的清朝海禁

中国古代海上交通,从周秦汉唐直到宋元时代,由于历代政府的开放政策,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明代由于对付沿海倭寇的需要,曾一度推行过消极被动的海禁政策。

但由郑和下西洋所建立起来的友好交往,并未受到海禁的损害,但到了清代,由于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海禁政策,海运日渐萎缩消沉了。

清初的海禁措施

清初实行海禁,首先是出于军事上的需要,是为了对付郑成功的。

清军入关后,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大致确立起了对全国的军事控制,但郑成功凭借海上优势,与清军抗衡了15~16年之久。

1659年,郑成功在友军配合下,从舟山攻入长江口,步步进逼,占领了安徽、江苏的大片土地。这使立足尚不太稳定的清政府大为惊骇。

后来,尽管由于郑成功指挥失误而不得不退出长江口,但清政府却因此对海上力量大为恐惧与仇视。

郑成功从南京退出之后,进一步发挥自己的海上优势,于1661年率军进据台湾,将窃据台湾38年之久的荷兰殖民者赶跑。

郑成功去世后,他的儿子郑经继承其事业,更进一步地壮大自己的实力,与清政府抗衡。

在海上大受其挫的清政府,无计可施之下,只好沿袭明代对付倭寇而采用的海禁措施,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

1655年5月,清政府下令:“沿海省份毋许片帆入海,违者治重金!”1661年,顺治帝又下令迁海:“将山东、江苏、浙江及闽广滨海居民,一律迁入内地,设界防守”,戒令“片板不得下海,粒货不许越疆”。

数千里滨海线上,50里内不许住人,不许有大小船只,造成一条“沿海无人带”,妄图以此截断郑氏父子与大陆的联系。

这一海禁,严重剥夺了东南沿海居民的生计,破坏了沿海已经相当发达的造船业,使民力大受挫伤。

海禁的部分开放

1683年,清政府统一了台湾,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台湾府、台湾县、凤山县与诸罗县,派8000驻兵防守,由总兵统领,在澎湖驻兵3000,由副将统领,加强了对台澎地区的政治和军事管理。

1685年,康熙帝下令部分地解除海禁,在广州设立粤海关,在漳州设立闽海关,在宁波设立浙海关,在连云港设立江海关,这些海关负责收取贸易税,管理对外贸易。

当时、英、荷、葡等老牌殖民国家,都与清朝建立了经常性的贸易关系,仅1720年,欧洲来华贸易的商船就有29艘。

运来了自鸣钟、呢绒、玻璃等机械工业品、纺织工业品及其它生活用品,同时,中国的茶、丝、瓷器等传统出口商品,也远销欧洲。

1708年至1712年间的中英贸易,中国进口商品不足5000英镑,而英国进口的中国商品支出白银合5万英镑以上。

但这种贸易优势,是建立在大量出口中国人自身也十分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基础上的,而进口的产品,除了宫廷垄断消费外,在鼓励刺激新产业的建立,新的生产力的形成方面,在改善国民生活条件方面,几乎没起到什么作用。

然而,就是这样的贸易交往,也很快受到了限制。乾隆时将上述四个海关撤销了三个,只留下广州一个海关与外国通商贸易。

对南洋贸易的禁断

清政府在部分的海禁的同时,又明令禁止商民私自出海贸易,严禁商民侨居国外,严禁与南洋贸易,断绝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婆罗洲等地的经济往来,严禁向南洋出卖海船、硝黄、军器、铁器、书籍、米粮,甚至铁锅;

严禁在南洋安居的侨民“非法”归国。并再次颁布《防夷章程》,甚至禁断夷人登岸上街行走;不许外人带华人出境。

这些禁令与措施,历经康雍乾嘉至道光各朝愈演愈烈。很显然,这样的海禁严重妨碍了中国与世界的往来,阻碍了中国的进步与发展。

康熙部分开放海禁后,苏州船厂很快恢复造船生产,一年有上千只船下海远航南洋与欧非。

但当得知出洋船只多被出.售,而出洋人又部分留外不归,只有少数人和船只归来,认为这是有伤国家根本的事,下令禁止侨居国外,禁止卖船给洋人。

1727年9月,清政府又下令:“嗣后凡出洋船只,俱令各州县严查船主、伙长、头槟、水手并客商人等若干名,开明姓名,籍贯,邻保甲,出具切实保结·……如有报少载多,及年貌箕斗(指纹)不符者,即行拿究;

保甲之人一并治罪,再将留洋之人之家属严加追比。”甚至还通告南洋各国,限期遣返或就地严惩前往经商定居的中国人。这种严厉的措施无异于自我摧残。

清廷极端仇视出洋人民,康熙晚年就曾下过侨民归国禁令,雍正则甚而诬蔑出洋贸易的人是不安分之人。

乾隆把出洋贸易时间定为3年,逾期者不许再返回国内,在外有家室的,更不允许他们回来。

理由是这些人久居国外,踪迹难定,如果他们与外夷有勾结,搞阴谋,则会后患无穷,所以要提防他们。

基于对侨民的仇视心理和严重的不信任感,清政府把侨民斥之为“莠民”、“叛民”而加以排斥,不许他们与国内联系。

同时禁绝国内人民与南洋侨民聚居最早最多的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地有经济贸易往来,更谈不上关心、维护侨民在海外的正当权益了。

1740年,荷兰殖民者在菲律宾巴城大肆杀虐华人,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清廷竟漠然视之,听任杀戮。从南朝齐梁以来积极开发南洋的中国人,竟成无根的“海外孤儿”。

康雍乾时期对南洋实行的严厉海禁,仍是出于对东南沿海反清抗清势力的“世仇”所致,此举为许多有识之士所不赞成。

清初有一位较有作为的官吏蓝鼎元,他认为清廷的南洋海禁只能驱富者贫、贫者困,驱工商为游手驱游手为盗贼。

他说:自天地开辟以来,南洋数十岛国人民,从未侵扰过我国,与中国内陆不过货财贸换,通济有无而已。

他指出:闽广人岁收南洋诸岛银钱百十万入我中土,从吕宋等地运入大米以济丰歉,输入白银以益市场,所出口者不过沿海手工产品之类。

他说:今日本不禁,红毛(指荷兰等欧洲国家)不禁,西洋不禁(指马六甲海峡以西各国各地区),天主教布满天下,且以广东澳门为其盘踞之地,修炮台、筑城楼时时威胁我广州,此之不禁,何独对于柔顺寡弱、有益无害之南洋必欲严禁而远绝之呢?

蓝鼎元是福建漳州人,曾在广州、潮州与台湾做过官,比较熟悉地方民情与南洋事务,他的意见还是很中肯的。

0 阅读:0

曼寒聊历史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