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方大炭素的这笔“陈年老账”会如何了结?

半烟五零 2024-06-14 05:26:08

6月11日晚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发布了一则重大诉讼公告,公告要点如下:

公告截图

1、近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起因是公司因承担企业社区供水等社会职能产生的水费损失而起诉相关方甘肃省国资委。

3、方大炭素和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原告方。

4、要求被告方甘肃省国资委向原告方给付供水损失1.21亿元及相应利息4330.32万元,暂定合计约1.65亿元。

方大炭素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16.SH。公司主要从事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新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等行业和领域。

2021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6.52亿元、53.20亿元和51.3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85亿元、8.40亿元、4.16亿元。

炒股的朋友都知道,方大炭素前身是始建于1965年的兰州炭素厂,2001年4月发起设立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8月在上交所上市,海龙科技当时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2006年9月,辽宁方大集团通过司法拍卖受让了海龙科技51.62%的股权,2007年1月,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公告称:2006年9月30日,原告一方辽宁方大与被告方甘肃省国资委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 省国资委承诺在2007年年底前由其全部接收并移交至社会,辽宁方大及海龙科技不再承担任何社会职能。”但此事并未解决,所以原告方才承担了企业社区供水等社会职能产生的水费。

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这笔“陈年老账”原告方为何一直“按兵不动”?时隔这么多年后才“老账”重提,原因不得而知,但是针对此事,原告方一直保持缄默,也是有责任的,毕竟损害了众多股民的利益。

方大炭素的这笔“陈年老账”会如何了结?我们不妨拭目以待,静等官司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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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烟五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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