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中,清军舰、炮为何不如英国?真实水平,一文了解

雪莲果说历史 2024-06-29 12: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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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舰船至少在公元前1世纪的汉代,就有使用桨帆推动的楼船,到12世纪的宋代,发明了脚踏推进的车轮船,元灭南宋以后,大量发展海上战船,明代中国海军和战船发展到顶峰。

此时期的中华传统帆船包含平底吃水浅的沙船、用松木或杉木制造的尖底福船、当时最大型号铁力木为之的尖底海船——广船等三种船型,分别航行于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等中国传统江河或海域,名目繁多,但就其基本构造而言,差别并不大。

在元末明初的14世纪中后期,中国舰船动力停留在桨帆并用时代,有犁沉敌舰和接舷肉搏两种战法,与欧洲船舶处于同一水平。

大约在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火炮开始用于海战。但是,为追剿前朝政敌,郑和(云南回族人,1371~1433年)率官方出使海外的舰队远赴印度洋之后,“海上中国”的地位慢慢让位于“大陆中国”。

1、清代传统造船技术的下滑

清朝入关后接收明朝战船,此后兴建之战船即以明朝船型为主。官办企业缺乏改良机制,又无战船科研机构,官僚主义的管理方法与船厂内部的中饱私囊、偷工减料相伴,共同造成战船修造质量不断变劣,规格退化。

清代曾于1789-1809年间对战船进行了改造,但其改造的思想是把民船和商船视为异己的力量,限制其技术和性能的提高;其模式是沿用明代策略,几乎都利用民间之商船、渔船(广东东莞米艇和福建同安梭船)的型制,使得19世纪中叶广东的主力战船为米艇型兵船;其改造重点,又以增加船速为首要,缩小战船体积,没有针对船只结构及性能进行研发。

此现象乃因受限于清代的海防战略思想,主要针对海寇而非西洋殖民者,仅在于威慑敌人。

因此,清代并无一套研发机制,致使造船能力始终无法提升,其规格下降变劣。明代福船最长达48米,面阔10.11米。至清代,福船最长仅29.12米,面阔7.68米。

明末清初,清朝水师战船与台湾郑氏海军炮战时的双桅或三桅双层甲板木质帆船,代表了19世纪中叶以前清朝水师战船的最高水平。

二等战船为单桅或双桅帆船,龙骨一般为松木,船板用杉木,梁用椐木做成,有单层或双层甲板,船首和底部无铜片包裹,一遇风浪,不堪使用居多,此为主力战船。

船小且易腐朽,装备着许多旧式枪炮和各种传统的燃烧性火器。

主力战船——广东的“米艇”排水量达300吨左右,长31.7米,水线宽6.8米,深2.9米,船板厚只有3.2~9.6厘米,配兵60名,载炮十七八位。

制作和装备过于简陋,只能载百斤至二三千斤重的铁炮十七八位,射程自然很近。其他战船只有炮8~10门,小型的只有4~5门。

1842年6月,广东富商潘仕成仿造西洋的三桅三层船舱的帆船,船底裹以铜片,船长13.36丈,宽2.94丈,吃水2.15丈,容300余人,载40门红夷炮和子母炮数十门,此船可谓19世纪中叶清军最先进的战船。

类似仿制的西洋战船的技术和性能,和中英鸦片战争时期相比还是有所进步,威力主要靠炮力。

至1860年英法联军之役,从战船看,清军水师战船仍不见大船巨艘,仍是清中叶已有的红单船、拖风船、米艇等式样,承载的火炮数量少且小。

英人曾将中国老式兵船与新式兵船作比较,显示了中国实战兵船式样的重要进步和广泛改变。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为对抗江浙沿海的海盗,宁波、上海商人开始将木壳武装轮船用于护航捕盗。

中国自造的首艘木质明轮蒸汽船是“黄鹄”号,试航时间是1866年4月,此象征着帆船时代的行将结束和近代轮船时代的到来,至同治十一年(1872年),冷兵器和投掷兵器在战船上停止使用。

2、清朝炮台技术的落后

清朝炮台技术源于明朝炮台技术,其根源可追溯到宋代以来的城防技术,只是将城楼结构变得简单与低矮些、方形形状变成圆形或一字形而已。

但是,中国炮台或城防构造的传统是“方角之城、空心之台”,这在设计上是有缺陷的。以间隔不远的两座炮台为例,每一炮台的正面都有没有侧射火力掩护的死角,往往成为敌人的突破口。

更为严重的是,火器出现在战场上特别是各类精良火炮的大量使用,对炮台构成了致命的威胁。那些凸出城墙之外的炮台经常成为炮弹打击的焦点,很容易被攻破。

明朝末年,为对抗后金与起义军,徐光启等具有天主教背景的士大夫,在积极引进西洋火炮的同时,也大力提倡采用西洋筑城术,建造了一些西洋雏形棱堡。

但是,其技术在明末很少得到实际应用,对战局影响甚微,和西洋大炮的引进相比效果迥然不同,这也与明廷财政困难、抵御外侮急功近利的观念有关。

至17世纪后期,清朝铸炮技术尚能与欧洲同步,且将火炮部队大量投入实战,依然未如同时代的欧洲国家一般,发展新型防御工事。

整个18世纪,中国内地长期和平,边疆虽屡有战事,然而城池几乎从未遭遇火炮威胁,自然无须考虑发展新型防御工事。

至19世纪中叶,清朝的战略假想敌是海盗,故炮台除充当海口要塞的职能外,多履行管理船只进出、协助海关缉拿走私等职能。

修筑技术仍然是沿用宋代以来的长墙高台式的露天建筑,砖石或内筑条石外覆三合土材质的结构,无纵深构筑,不注重各台之间的互援,重炮或巨炮的机动性不强,其建造技术和防御功能处于非常幼稚的阶段,患在多、散、小、弱。

中英鸦片战争前后改造的部分内筑条石外覆三合土、封闭或半封闭、方形或圆形的材质的炮台,注重了一些封闭与纵深的理念,建造技术与防御功能有所增强,但其水平仍处于欧洲16世纪以前高而薄的同心圆形塔楼技术的状况。

在同治与光绪两朝,清朝开始引进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和海防理念,随之用西方棱堡筑城体系来修造海防与江防炮台,其职能主要执行对敌防御的功能。

但是由于国家综合实力的劣势,军队的整体作战实力依然落后于西方诸国。

3、火炮技术的差距

真正意义上的火炮出现于元代中期(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

明初中国火铳发展分为明洪武至建文时期(1368~1402年)、永乐至正德时期(1403~1521年)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火铳技术十分粗糙,第二阶段的手铳制造精度有所提高。

明中期以后(16世纪),中国科技发展的滞后,决定了火器技术落后于西方已不可避免。

16世纪初的一些欧洲强国葡萄牙、西班牙等的殖民者出现于非洲、亚洲各地,他们造的先进火器之一的佛郎机炮随之流入世界上其他些国家。

该炮为欧洲15世纪末至16世纪前期流行的炮种之一,主要用在舰船上,各国制造的规格不同,使用至17世纪,但它在西洋并无流行,传到中国后,倒成为装备明清军队的重要火器。

明朝人最早使用的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制造的后装滑膛佛郎机炮的时间是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最早仿制它的时间是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

不过,从总体上看,该炮大都是明军在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其制造与使用之法并未系统传来。中国人得其炮后依葫芦画瓢进行仿制,因不谙此法,效果较差,他们对西洋火器知识的认识尚处于混沌、笼统和经验阶段。

何况该炮也有不少缺陷:

当时机械的制造精度不够,其楔子无法固定住可开启的后膛,开火时产生的后坐力冲开了裂缝,火焰从母统、子铳的间隙裂缝中喷出来。炮弹真正脱离炮管之前,不能够在炮管内积聚更多的火药气体,故不能获得足够的推力,所以只能有极短的射程。

此外,身管较短、所装弹药量少,口径也小,炮身与炮口比例不合理,因而杀伤破坏力有限,故在明末攻守战日益激烈时,它便显得力弱难任。

明廷鉴于军事革新的需要,到明熹宗天启年间(1621~1627年),随着欧洲制式前装滑膛炮流入中国后,火器技术重新进入一个新阶段。

明朝廷在正德、嘉靖年间,通过葡萄牙通事、中西战争、闽粤商人等几大途径,引入了第一批西洋大炮。

为了抵御荷兰、西班牙等殖民强国的欺凌,广东珠江流域的澳门成为葡萄牙人在远东地区的军事基地。

明人首度接触欧洲制的前装滑膛加农炮,不会迟于17世纪初的万历年间,首度输入这种炮的时间是1618年。

此类新型武器随萨尔浒战后满洲的崛起,开始受到部分朝廷官员的重视。

然而,其威力真正被明人认识,则应溯源自天启二至四年间(1622~1624年)荷兰在闽台沿海的骚扰。此先进火器与郑芝龙(1595~1661年)家族得以维系超过半个世纪之海上霸权有着密切关系。

在天启元年(1621年),明人成功仿制此炮。从1622年起,沿海乃至京城对其仿制和量产。这使得嘉靖至天启年间成为中国传统火器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天启至崇祯年间成为中国传统火器发展的第二个高潮。

由于火炮是欧洲人赖以称霸海陆的利器,而与中国往来较频繁的葡萄牙人,又因荷兰与英国的觊觎澳门而自顾不暇,故明人从广东沿海(澳门往来东南亚或中南半岛的航线所必经)自行打捞欧洲沉船火炮,成为其获得西洋制大炮的主要途径。

但是,中国火炮技术一直在解决陆地机动性的问题,故其水平始终停留在适合野战或者城防的小型火器的层次。

中国东北的满族政权——后金由于1626~1627年间在宁远、锦州等役的失利,皇太极深刻认识到红夷炮的威力,遂积极起用汉人铸炮、操炮,终于在天聪年间(1627~1635年)成功铸成“天佑助威大将军”红夷炮。

在同明军作战及制造和使用红夷炮的过程中,皇太极创建了八旗汉军(乌真超哈)的炮兵部队,不仅每役所动员的红夷炮数量超过明军,并开创出以汉人炮兵与满蒙步骑兵协同作战的骑兵加大炮的战术,在当时形成了一支几乎无坚不摧的劲旅。

4、从造炮高潮到停滞

1642年前后,清王朝以锦州为清军火器的制造基地,掀起了清开国史上生产红夷火器的第一次高潮。

所铸成的“神威大将军”复合金属炮,其品质已达到当时世界最高水平,在中国带动了一场影响深广的军事技术革命。

清军于1644年入关后,攻城掠地,皆依赖火炮。

清顺治年间,出于镇压农民军和消灭南明政权的需要,由此掀起了清代第二次红夷火器生产的高潮。

康熙初年,因战事减少,造炮规模一度锐减。后为应付国内外战事,清军掀起了第三次造炮高潮,其势头之大,并不亚于明末天启、崇祯两朝。

此是红夷大炮在中国的发展高峰,此时无论是造炮规模、数量、种类、还是火炮的性能和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已登峰造极。

不过此时乃至以后清代火炮的发展,呈现出由“重”到“轻”的趋势。

后来,随着统治政权的渐趋稳固,清廷对火炮的重视开始减弱,开始着力于垄断这种军事技术优势,不让民间和潜在的对手掌握,致使火器技术停滞不前。

中国在进入18世纪以后,出现了长期的统一与安定的局面,遂不再加强武备,铸炮技术亦因此停滞不前。

雍正、乾隆时期火炮的制作量很大,京师各口、东北地区,以及青海、甘肃进行了大规模的更换。这个时期统治者还是比较重视火炮的作用的。

他们在强调“骑射”为国家根本的同时,也一再重申火炮是“军中最紧要之利器”,这在《清会典》、《圣谕》、《实录》中多次提到。

但遗憾的是,乾隆时期的火炮现存实物极少,根据文献记载和当时历史情况分析,可以肯定这一时期的火炮,在制造技术、威力等方面不可能超过康熙朝的水平。

此时,欧洲实力迅速增强,作为意识形态的天主教也日益强大起来,其对待中国的态度逐渐变得强硬。

曾经得到教皇首肯的耶稣会的“适应政策”被后继教皇所废止,直至奉行这一政策的耶稣会于1773年被强行解散,1775年中国耶稣会被取消,大部分会士返回欧洲。

当清朝的海外政策日趋收缩、步步走向闭关自守时,代替昔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老牌殖民国家的英国却在世界上崛起。

18世纪后期,英国最终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并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首先开始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工业革命。

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使英国拓展海外市场的热情空前高涨,中国这个尚未被攻破的东亚最大堡垒当然就成为其首选目标。

5、微不足道的进步

至19世纪中叶,中西主导型火炮仍然都是前装滑膛炮,仍属于以黑火药做发射药的前装滑膛时代,炮膛呈圆柱体,炮形呈圆锥形体,有炮耳和尾纽等附件组成。

所谓“前膛装滑膛炮”,是弹药从炮口装填,炮管内壁不刻制膛线,比较光滑。主导型的炮弹仍然是老式的球形实心生铁或熟铁弹,火药都为传统的黑火药。

但清军军事装备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时代,主导型前装滑膛火炮——红夷炮技术仅处于欧洲17世纪加农炮系列的水平上,也购买和使用了部分西洋前装滑膛炮。

在鸦片战争时期,除朝廷统一制造重炮外,沿海各省制造的火炮数量占主导,其数量在中国朝代中为最多。

“现不完全统计,主要战区广东、福建、浙江和江苏四省旧存铁炮约3560余门,新铸铁炮约2800余门。购买夷炮不下400余门,其中铜炮约10余门左右。”

此种状况自然是清代第四次生产红夷火器的高潮。这些重炮,虽名号众多,但均依红夷炮制式,设计和制造技术未有改进,不仅与同时期西方先进火炮不能相比,而且有些技术较明末清初亦有退步。

战争中,英军共俘获中国火炮3114门,其中含铜炮235门。

1856~1860年英法联军侵华之役,清军兵器技术还是有所进步的。

清朝在19世纪60~90年代进行约35年的“近代化”运动一洋务运动,发展海军与完善海防是其重要的一环。

1868年采用了西方砂型铸模与实心钻膛技术。国人购买的英式阿炮多用于海岸炮台和舰船,外购的德国克虏伯后装线膛炮多用于陆路。特别是克虏伯炮在陆军装备中独占鳌头。

不过,清朝火炮技术总是步西人后尘,数十年间无一器一物出自创新,以致成为长久的落伍者。

兵工业起步最早,却在全部工业领域最单纯与次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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