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抗强奸,却被判刑9个月,赔偿37000,为什么还要坐牢

痞子爱女 2023-05-16 15:37:02

现在的年轻人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有时下班或者是晚上娱乐回去为了图个方便就会选择打车,但是对于单身女性来说在方便的同时也会有些弊端。

案例摘要

这是真实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的一个真实案件。

在2019年的5月30日,一位名叫红红的女子准备回家,但是天气不好,而且时间又比较晚了,所以准备打一个顺风车回家。

等了很久红红终于打上了一辆车,由于红红才二十多岁,处于喜欢打扮的年龄,所以穿的比较潮流时尚。

在顺风车到达以后,看见红红穿的比较惹人注意,而且人也长得漂亮,所以一时有了坏心思。

在红红上车以后,司机为了测试一下红红是不是熟悉本地的道路状况,先带着红红在市区里面转了两圈。

司机发现红红并不熟悉道路,判断其应该不是本地人,所以就将车开向了野外。在路上红红还问了一句说“这怎么还平时走的路看起来不太一样”。

顺风车司机在听到这话以后,心里一时慌张,但随后又镇静了下来,答道“去往你家的路,中途有段正在施工”。

红红听到回答以后也没有起疑,随后便低下头开始玩自己的手机。没过多久,她感觉车停了下来,便抬起头来准备询问司机情况。

没想到司机正在一脸色眯眯的望着自己说“陪哥玩一会,哥给你免车费”,红红马上气愤的说“赶紧把我送回家,要不然我就报警了”。

司机一听红红不愿意,便想要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于是开始从驾驶位去到后排车座,但由于一时慌张便将钥匙忘在了车上。

红红看准时机将车门锁上,司机在外面一直拍打,还拿起了旁边的石头猛烈击打着车窗,红红很害怕不敢打开车门。

于是便翻到了前排准备将车开走,但是因为红红对车不太熟悉,所以在他开车的时候还把司机撞倒在了地上,经过鉴定司机为重伤。

以案释法

那么,对于这个顺风车司机大哥将红红带至野外,想要对其进行侵犯,他的这种行为应该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评判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对于违法犯罪嫌疑人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背受害人的自身意愿,使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受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属于是触犯了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强奸罪。

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中有相关规定,对于使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奸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形的话,那么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那么对于本案案例中所显示的情况,顺风车司机并没有如他所愿和红红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就属于是强奸未遂。

对于强奸未遂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公诉案件,其中的量刑标准和强奸罪是一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人都是被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红红在逃脱顺风车司机侵害的时候,开车时不小心将其撞倒在了地上,造成了司机的重伤,她的这种行为该如何评判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从而采取的阻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都属于是正当防卫,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的超过了其中的限度,那么正当防卫实施者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是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

所以说,在本案案例中在红红将顺风车司机关在车外的时候,这个行为其实是属于正当防卫的。

那么对于红红不小心撞倒司机已经是在红红停止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了,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过失致人重伤。

在我国刑法规定中,过失伤害他人从未将他人致重伤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所以说,当时审判法院对于红红撞伤司机的行为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了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赔偿顺风车司机三万七千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引发了大批网友的争论,但是不管怎样,都希望女生在外都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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