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新区分院工程1·13高坠事故查明,致1死

中国基建报 2024-04-07 19:54:18

4月7日,本报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获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工程1·13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1月13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新区分院建设项目工程工地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单位为重庆市质卓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1月13日7时,质卓公司组织新区分院工程项目部工人开完班前安全晨会后,砌体班组小组长张某安排杨某到该项目D地块2#楼8层从事条板拼缝修补工作、李某从事地面清洁工作。杨某在该项目D地块2#楼8层北侧第二个房间进行修补条板拼缝,至15时30分左右,到2#楼8层北侧第五个房间继续作业,期间与在2#楼8层北侧通道处清洁地面的李某交谈告知其准备去掰地面钢筋,随即杨某将2#楼8层北侧第五个房间临边防护左侧栏杆拆除,约1分钟后,李某听到物体坠落声响,遂到临边防护处查看,发现杨某已坠落至2#楼5层地面,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查明,杨某违章冒险作业,在未按规定报审的情况擅自拆除房间临边防护,并在临边区域掰钢筋过程中不慎坠落至地面,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质卓公司未严格按照建工集团要求规范设置临边防护,事故地点以钢筋固定工具式定型化防护栏杆,缺少必要的固定立柱,以致工人可随意拆除防护栏杆,造成临边防护缺失,质卓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此安全隐患。二是现场安全监管不力。质卓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杨某冒险作业行为。

调查组认为,朱某,质卓公司新区分院工程项目部经理,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组织消除事故地点临边防护以钢筋链接固定工具式定型化防护栏杆、缺少固定立柱的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罚款5.28万元的行政处罚。

周某,质卓公司新区分院工程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巡查不力,未及时排查事故地点临边防护以钢筋链接固定工具式定型化防护栏杆、缺少固定立柱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未及时制止工人的违章操作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暂停其安全生产相关资格3个月,并给予其罚款0.9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质卓公司,未及时发现事故地点临边防护以钢筋链接固定工具式定型化防护栏杆、缺少固定立柱的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罚款40.55万元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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