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一男子死于街边车内,警方初步排除他杀,事件仍在调查

明星私房菜秘籍 2024-09-06 17:54:45

近日,温州瑞安一男子死于街边车内,有居民在浙江省温州瑞安市报警发现有人死于街边车内,警方立刻到达现场,120 急救车也相继抵达,发现男子死亡后,法医进行现场鉴定,发现死亡男子身上未发现外伤,初步排除他杀可能,死者已被送至殡仪馆。截至目前,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暂未公布更多信息。

那么什么情况才会让男子死在车内呢?小编找到了相关案例,在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傍晚,小华应堂兄王某的电话邀约,前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某火锅店,与包括王某在内的 8 人一同喝酒吃饭。当晚 9 时 45 分左右,小华又和王某等 4 人来到陈某经营的大排档继续喝酒,4人一直喝到夜间 11 时 46 分左右分开。

在次日的凌晨 1 时 52 分,另一个大排档老板彭某发现小华倒在自己汽车旁边的地上,便叫来了陈某,两人一起将小华扶上车,随后他们二人打烊回家,留小华独自在车内。当天下午16 时许,陈某去小华车内查看,发现小华已在车内死亡。经鉴定,小华因自身的肥胖症,原本就存在心肌肥大及轻型冠心病、间质性肺炎等疾病,此次死亡原因是酒精诱发心肺功能衰竭。

小华的父母认为,当天与小华同桌吃饭的王某等 8 人以及两家大排档的老板陈某、彭某,没有尽到相互提醒、劝阻的义务,且陈某、彭某在明知小华醉酒后既未送他回家,也未送医救治,而是将其搁置车内、无人看护,导致了小华的死亡,故将这 10 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对小华之死承担 30%的赔偿责任,共计 31 万元。

通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共同饮酒属于情谊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小华父母未能举证证明 10 名被告的行为与小华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小华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和酒量应清楚,对过量饮酒的危险后果应有足够认识,但他在聚会过程中未能理性控制饮酒,在共同饮酒的人于深夜 11 点左右离开大排档后,他仍未及时回家,最终导致酒精过量诱发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另外,在饮酒过程中,并无证据证明同饮者对小华存在强行劝酒、逼迫喝酒等行为,故王某等人对小华死亡的后果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华父母的诉讼请求。

看完以上案例,那么您认为温州瑞安死在车里的男子会是饮酒过度导致的死亡吗?如果您有其他不同看法您认为是什么呢?欢迎您在评论区跟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观点,别忘了点赞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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