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否合理?

力哥说三农 2024-07-01 15:52:40

我们知道第一次土地改革1982年,土地分配到户,也就是家庭联产责任制,当时这种改革掀起农民种地的热情,农民一天劳作24小时,还生怕时间不够用,只要家庭有劳动力,干的活多,家里日子就好过,可谓农业处处开花,遍地都是生产能手,这次改革持续到1997年,鉴于这种模式符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国家农业部提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如今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最近又提出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改革试点工作,还合理吗?

很多农民对这种模式争论不休,因为30年的时间,农村发生了巨大改变,尤其家庭成员变化很大,有的家庭老人去世了,可是土地却继续保留在家庭,有的人家结婚生子,可是因为土地不变的政策,家里还是原来的土地,这样造成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若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继续延长30年不变,那么原来没有土地的第二代,他们的子女又要面临没有土地的局面,这样家里人少地多的欢呼雀跃,而家庭人多地少的就不免抱怨起来,那这样分配土地合理吗?

首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不变,是基于目前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稳定性,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农民实际已经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手里的土地通过租赁转给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若是突然打乱重新分配,那么必然引起承包方的恐慌,期限未到,面临解散或各种手续的补办,无形造成各种矛盾,不利于农村的稳定。

其次,改革开放后,农民纷纷外出,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他们的土地可能通过流转或转让给他人,名下没有了土地使用权,若是土地重新分配,难道还要重新分配给这些人,这样明显不合理,而第二次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不变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证大部分农民的公平性。

最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主要还是因为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以前这种分配制度是符合当时生产力的,家庭联产属于小农经济,它严重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目前很多土地经过大农的整合,基本实现大型机械化耕作,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土地到期再延长不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综上,土地是农民的生存资料,有了土地,农民的生活就会更上一层楼,所以土地就是聚宝盆,如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你认为是否合理呢?

0 阅读:234
评论列表
  • 2024-07-01 23:15

    有点道理

  • 2024-07-01 22:11

    拆迁的和没有拆迁的利益怎么分配。

  • 2024-07-01 22:10

    土地被征收了的,没有征收的,利益怎么分配。

  • 2024-07-01 21:36

    不合理

    用户10xxx15 回复:
    你们都,拆迁了一次,还想分地

力哥说三农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