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再陷“销赃”质疑,被偷手机在转转售卖后买家找失主要密码

天天财经116 2023-12-26 13:15:50

天天消费讯,近日,陕西女生小李遭遇一件闹心事,其2个月前被偷的手机出现在了转转平台的“自由市场”上,并被他人购得,买家还找上门来要密码,甚至想要她把手机买回去……小李虽然早已报警,也多次与转转平台沟通,但目前仍未要回手机。

被偷手机在转转售卖后买家找失主要密码

据小李介绍,9月30日自己一部红米手机在西安被偷了,尽管感觉找回手机的希望不大,但仍前往兴庆路派出所报警,并拿到了报案回执。

时隔两个月,11月28日晚,有一个广东肇庆号码打来电话,询问小李是否丢了一个红米手机。“我还以为是警察找回来了,很开心,结果他说是他在网上买的手机,刷机时出现我设置“防丢失模式”的号码,我就加了他联系方式,他把卖家的信息给了我,最后发现手机是从转转‘自由市场’平台一个商家卖出来的。”

“我在转转的‘自由市场’上找到了那个商品,图片介绍和我丢的手机如出一辙,连标注的屏幕和后壳划痕也一样,上面还标注‘该手机已隐藏id’,而这个卖家卖的大部分手机都无法登陆id。我怀疑是被偷的。”小李反映,自己还以消费者身份跟卖家沟通过。“卖家直接明说,刷机就和原机没有关系,不用怕被失主找回,让我放心买。”

“这个广东肇庆的买家一个劲找我要密码,我不给,他就让我花900元把手机买回去,还要我出邮费。”小李怀疑这个人是和买手机一伙的,“警察说,买家找卖家是最方便,但他怎么也不愿意报警,说自己不方便。”

小李向转转平台投诉有人销售赃机,客服表示,给APP人工在线客服提供立案回执和民警的联系方式,就可以提供商家信息给警方。工作人员确认了相关订单确实存在,但表示:“但卖家电话我们打去一直没有接,也发了短信让她配合处理也没有得到答复。”

对于后续事情怎么处理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接受报警派出所开具相关处理凭证,以及警官的联系方式发送给APP的人工在线客服。“我们会有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对接,到时候在警方的协助下,看卖家是否愿意配合。”

但小李表示:“在我提供了相关材料后,联系我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西安警方联系北京海淀警方,然后海淀警方联系他们才行。”

“转转联系我的工作人员后来说,只有买家才可以要卖家的信息,但我发现联系我的那个买家的账号因为信用问题被转转直接永久封禁了。”小李说,因为年底自己工作较忙,身体不好常上医院,对找回手机已经不抱太大希望。

转转方面回应称,在初步了解到该情况后,已对平台相关用户进行了暂停权限处理,以待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真相。目前暂未收到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协助调查取证手续,后续将予以积极配合,全力提供帮助。

转转多次被质疑“纵容销赃”

资料显示,转转是58集团旗下的个人闲置交易平台。在持股比例方面,58同城为转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4.1%,第二大股东为腾讯系公司,持股24.7%,其董事长、CEO黄炜持股1.2%。

事实上,多年来围绕“转转”一直有“纵容卖家销赃”的质疑声。

2020年10月,有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去年11月底失窃的手机,出现在了“转转”平台上,并被不知情的买家购得。在消费者和买家联合向“转转”维权后,平台工作人员态度敷衍,被举报的卖家(销赃嫌疑人)也未得到处理,消费者表示严重怀疑“转转”平台存在纵容“销赃”的行为。

还有一位甘肃网友在“转转”官方贴吧发文称,自己手机于2019年11月被盗,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报警,还收到警方立案受理回执。但在今年2月,该失窃手机就被不知情的买家从“转转”平台上购得,因手机在系统升级过程中ID被锁,买家才发现买到的手机是“赃物”,之后在“转转”平台进行了举报,但卖家(销赃嫌疑人)并未得到相应处理。

还有其他“转转”用户投诉称,自己的失窃手机被不知情买家在“转转”上购入后,在警方要求“转转”平台提供卖家联系方式核实情况并发出调查令后,“转转”平台客服仍拒绝配合。

2018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友协街派出所就侦破了一起窃案,6名窃贼将偷来的近30辆越野摩托车全部在“转转”上顺利低价销赃。据负责销赃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价值六七千的越野摩托车,他们在“转转”上只卖1500元至2000元。价格便宜,很快就会有同城的人想要买车。在约定地点后,双方见面交易,通过手机软件转账。该团伙盗窃来的近30辆越野摩托车,都是在“转转”上销赃的。其中有辆价值20余万元的越野摩托车,最终被以3万多元的价格卖出。

此外,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网友投诉转转涉嫌销售赃物。

有网友投诉称,自己买的苹果13ProMax,有购买记录、发票、原装手机盒子。被偷了四个月后苹果把使用人的信息给了该网友,使用人说在转转买的,并把购买记录跟订单信息发给了该网友。网友发现,序列号与其被盗手机一模一样。该网友表示,手机被偷早已经立案,立案通知书还有警官的相关信息都提交给了转转,但转转迟迟不作为。

二手平台买卖赃物,平台是否要担责?

除了转转,闲鱼也遭遇类似质疑。

据此前报道,2020年7月,据深圳晚报,惯偷王某某一个月内连续盗窃6台上万元的山地自行车后,在闲鱼网站以1千到3千每台的价格销赃。经视频追踪及蹲守,7月1日,龙岗警方在深圳龙岗回龙路附近将其伏击抓获。落网后,该男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直到警方摆出一条条证据和物证,才终于伏首认罪。

2021年4月,广东惠州,外卖员关先生等人的3辆摩托车被盗,次日发现车辆在闲鱼上兜售,卖家让转至转转平台上继续交易,关先生质疑平台存在缺陷。

关先生称,当时查看页面信息,发现卖家此前曾出售多辆。警方介入调查后,卖家闲鱼账号被封禁,转转账号则被“清空”。4月27日,关先生称,民警已抓获3名小偷并带至案发现场指认。关先生事后质疑闲鱼、转转平台没有严格审核商品来源,随便一名用户上传图片即可发布商品。

对此,闲鱼客服称,“平台会审核刚发布的商品是否真实,但有时候审核不到商品是否来自合法途径,不可能看到说他偷来的就不让发布”。转转客服则称,“个人发布商品,一般不审核来源是否合法”。

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应对其平台内存在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对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特别是对于平台上存在的一些可能牵扯到刑事犯罪的交易行为着重进行监督,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

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都可能涉嫌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便没有到犯罪的程度,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也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拜北斗律师表示:“若买家或其他权利相关人有初始证据证明卖家可能存在销赃的行为,二手平台应当审慎的进行审查,对于确实可能存在违法活动的卖家进行监督处理,对问题账户进行处理。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应当主动提供其平台所掌握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平台内进行的犯罪。”

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远表示,如果买家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赃物,在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会收缴赃物;如果买家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所售卖的商品应负有相应的审核义务。虽然不明知平台上所售卖的商品是赃物,但通过商品成交量、产品性状描述、卖家信用状况及资质等,可以简单得出商品存在问题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仍允许其销售的,应认定平台方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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