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陕西警方 2024-07-26 10:41:50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关于西安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西安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凡是在西安市向西安云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出借资金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资料,到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西安市碑林区庙子巷长乐坊派出所院内)受理室登记报案。

二、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客户经理、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应将本人在上述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并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是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张警官

18591897293、029-86752331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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