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一路雨水带浪花?昆明交警:可能会被罚

都市时报 2024-06-24 12:50:19

雨季来临

连绵的雨水

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

但比起积水

路人们更烦恼的是

毫无顾忌 飞驰而过

故意溅路边行人一身水的车辆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称

其在西山区前兴路万达广场附近

被一辆灰色的小轿车

溅了一身水

驾驶人扬长而去

希望交警部门严查

这种不文明的驾驶行为

根据“春城好网民”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

迅速开展工作

确认举报情况属实

并找到了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随后

涉事车辆驾驶人蒋某

至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该路段监控画面

经查,蒋某驾车经过前卫兴路与小官路交叉口时车速过快,导致路面积水飞溅到路旁行人身上。

6月13日,交警支队八大队接到一起类似警情。经了解,报案人在环湖南路与渔浦路交岔口带驾校学员练车,由于该路段出现淹积水,大多数车辆行驶速度较慢,但一辆“云AD77***”号灰色轿车在超车过程中,溅起路面大片积水,当时报案人车窗为打开状态,大量水花溅到车内,溅湿车内所有人并损坏仪表盘。

该路段监控画面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查实涉事灰色轿车确实存在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的违法行为,并通知该车驾驶人到交警大队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

上述两起案例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

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

作出处罚

蜀黍提醒

上述案例中

驾驶人的不文明行为

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高速行驶的车辆溅起的积水

不仅影响周围车辆驾驶人的视线

甚至会遮挡住车辆挡风玻璃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故意溅水

违法情节将更严重

!!!

此前

山东一司机

故意开车加速通过

中学门口积水路段

将水溅到行人身上取乐

后警方以寻衅滋事

对该司机做出

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雨天行车

安全文明驾驶提示

保持良好视野

雨天开车上路,驾驶人除了谨慎驾驶,还要及时打开雨刷器,合理使用灯光、空调除雾等功能。需注意,大雨天不要开启远光灯,其造成的反射反而会影响驾驶人视线。

缓慢行驶

雨中开车需减速慢行,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车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雨天能见度低、视野差,车辆的刹车距离等应急性能也会有所减低,所以驾驶人要提前减速,留足处理情况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安全。

注意观察路人

雨中的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衣,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受到限制,往往可能在车辆临近时受溅起的水花影响而滑倒。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驾驶人应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切不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

雨天开车不止是技术的表现

更是一个人素质的体现

希望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让道路更加安全有序

让生活更加文明和谐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汤维

审核:祝小涵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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