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刑事研究院|敲诈勒索罪:向食品内投放虫子、头发敲诈商家

浩公律所 2024-08-09 19:01:44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张雨荣

一,案例简介

李某某与其妻子刘某甲通过在零食内放置虫子、头发等异物,伪造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象,找商家索赔。若商家不同意赔偿,被告人便以在网上曝光或者投诉相要挟。两人以此方式先后向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206次,涉案金额共计17万余元。犯罪时,刘某尚未成年。

二,法律分析

李某某与其妻涉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结构包括行为人带着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实施恐吓行为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取得财物。而其中的恐怖行为包括威胁、胁迫等手段,是以恶害相通告,这也是敲诈勒索罪成立条件。案件中,李某某及刘某故意在零食内放置虫子、头发伪造食品质量问题找商家索赔,声称如不赔偿便在网络曝光或投诉,这属于威胁行为,足以使商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向二人交付财物,该行为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益造成了商家的财产损失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没有上述伪造事件,而是商家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李某某与刘某的行为是否依旧构成敲诈勒索罪呢?这就涉及维权问题与敲诈勒索罪的界定标准。笔者认为,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在主观目的及行为手段上有所不同,维权行为的目的是维护自身权益而敲诈勒索主观上带着非法占有目的。维权行为的手段较为合法,即使会有利用社会舆论等行为,但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敲诈勒索的手段多为威胁、胁迫迫使他人交出财物,手段多为违法。在不存在伪造的情形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李某某及刘某带着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舆论威胁商家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弋江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李某某、刘某甲提起公诉,并对未成年人刘某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年12月,弋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五,启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食品中混入异物(如虫子、头发等)的情况。此时,采取合理的维权措施是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在面临这类问题时,我们可以要求商家免费退换货或者按照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要求赔偿。然而,重要的是明确维权行为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法律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非法行为,包括那些企图通过伪造食品质量问题来勒索商家财物的行为。这些披着合法维权外衣的违法行为,一旦揭露,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刑罚的制裁。因此,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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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9 22:31

    好店铺就是被这种人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