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家企业入选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青岛信网 2024-06-28 16:30:16

信网6月28日讯(记者 谷正原)近日,青岛市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家企业入选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每家获得200万元奖补资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从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2022年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累计拨付四上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超1000万元。

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在第一部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中,明确提出培育“领航型”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鼓励文旅企业通过上市、重组、兼并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推动文旅企业纳入上市储备库,积极推进优质文旅企业整体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对拟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本市文化和旅游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最高400万元;支持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的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鼓励市场经营主体设立文化和旅游行业独立法人机构。鼓励本市非主营业务为文化和旅游业的大中型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发展文化和旅游业务,鼓励外地企业来青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对本市企业注册成立独立文旅企业集团,注册在我市且实缴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以及外地企业在青岛发起设立且注册和实缴资金均达到1亿元以上的,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给予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四上”企业发展。对规模以上文化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5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入驻的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减免房租等服务,由各区(市)按照园区(基地)绩效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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