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报道长沙公安“三所一庭”工作!

湖南公安 2024-08-20 18:30:24

▲刊载于《法治日报》2024年8月20日10版

“楼道内堆积的那些废品总算搬走了,我和楼上邻居都放心了。”“这段时间广场舞噪音小了,孩子学习休息都更好了,谢谢!”8月份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教导员谢阳经常收到居民的感谢短信,而这些,都归功于“三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芙蓉北路派出所辖区的湘江世纪城小区共有居民2.3万户约10万人,是全省最大的居民小区,矛盾纠纷多一度是困扰小区管理的问题,有些纠纷矛盾甚至反复报警,极大地占用了警力资源。通过实施“三所联动”不仅使派出所警情下降了20%以上,一些因为纠纷引发的案件也大幅下降。

《法治日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自今年5月该局升级推行“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以来,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47%,其中,7天内调解成功率87.5%,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事件发生。

今年5月4日,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工地急病求助警情中,发现病人家属与业主因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敏锐察觉到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

当天上午9时许,工人袁某在工地如厕时突然瘫倒在地,工友发现后报告施工方,工地安全员将袁某送至医院医治。虽然袁某无生命危险,但需要巨额治疗费用。

如何从法律专业角度对赔偿进行预估,在“法理情”上实现最大程度的平衡协调,促进双方认可达成和解,这成为了一个难题。

就在双方关系剑拔弩张时,民警将袁某家属和施工方负责人带到派出所调解中心,依托“三所一庭”联动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驻所律师、法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产生共情,驻所律师阐述法条并按照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测算赔偿金额,很快促成一个既符合法理又不失情理的调解结果,最终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当事双方签订协议后,一场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的矛盾纠纷得以就地化解。

“‘三所一庭’是‘三所联动’模式的2.0版本,目前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罗晖介绍,自去年以来,该局在全市派出所实施“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选择星沙、坡子街、洞井等30个纠纷警情多发的派出所,升级推行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巡回审判庭“三所一庭”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采取“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措施,实现“1+1+1+14”的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星沙派出所辖区面积24.53平方公里,实有人口40万,去年接警总量达3.7万余起,是全省接警量最大的派出所,其中大多是矛盾纠纷警情。 该所所长缪海介绍,“三所一庭”机制进一步整合了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特别是创新引进了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职能,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先行介入家庭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消费纠纷等矛盾事件,发挥程序简化、快捷便民的优势。目前派出所调解中心有法官、特邀调解员、律师等14名专业人员进驻,其余调解站、调解点共有人民调解员、驻站律师、治安调解员共100人。自“三所一庭”联动机制启动以来,共开展联合调解216次,调解成功率为96.2% ,由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复警情同比下降9.3%,既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平安稳定,又更好地服务了社会民生。

8月8日晚,《法治日报》记者在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坡子街派出所“三所联动”调解室看到,民警王建舒、律师王鹏宇、司法调解员吴志强等人正在组织一起矛盾纠纷调解。1个小时前,外卖小哥周峰(化名)因为停车问题与商户肖理(化名)发生纠纷打了起来,造成多人围观。调解中,驻所律师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找到矛盾源头,确保调解结果有法可依;司法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就地化解。

坡子街派出所地处长沙五一商圈核心地带,节假日日均接警超过100起,其中纠纷矛盾警情占到了总接警数的35%以上。“根据辖区警情分布主要集中在晚间的特点,每天下午2点至次日凌晨2点,都会有2名律师驻所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坡子街派出所所长沈久林介绍,律师介入普法释法,让群众认清性质及法律责任,使调解更有效率。“三所一庭”机制,极大地释放了警力资源,让派出所和民警可以轻装上阵。

罗晖说,目前全市173个派出所已全部设置“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统一标识标牌、调处程序、人员职责和工作规范,做到“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按照城区派出所人民调解员不少于2人、乡镇派出所不少于1人的配备标准,全市共配备专职调解员257人、兼职160人。

 “通过推行‘三所联动’机制,实现小微矛盾不过夜、一般纠纷无需跑、长久积怨彻底解。”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长沙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机制,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 |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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