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男子“典妻”十年,5年后妻子身染重病,双夫竟都无情无义

伊殇雪 2024-02-24 15:08:18

古人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这是古代对于婚姻生活最浪漫,也是最真实的想法。

每一场婚姻,都是一个家庭在机缘巧合之下的结合,但终究有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典妻”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人类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丈夫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想想都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理解。不过它确实发生了,就发生在浙江省缙云县的一个小村庄中。

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悲苦的女人郑春燕

郑春燕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孩,出生在浙江省缙云县一个村庄里,有时候穷就是一个家庭的原罪,她的家庭就是如此,连温饱都无法满足。

为了生活下去父母只能牺牲女儿,将其嫁给一个叫钱子君的男人,对于郑春燕来说这是莫大的痛苦,她不认识钱子君,而且对方还比自己大很多岁。

只是这是家庭的意志,并不以她本人为转移,也没有人在乎,更不会在乎,只是因为被“卖”到钱子君家可以换来一笔不小的报酬,能让全家人吃饱。

和钱子君结婚后两人便开始一起生活,但这段婚姻并不幸福,双方经常因为生活上的事情发生剧烈的争吵,甚至发展到动手打起来的地步。

相较于男性而言,女性在力气上多少有些吃亏,因此郑春燕多次被丈夫殴打,然后哭哭啼啼回到自己家。本以为会得到父母的安抚,然而却是父亲的木棒抽打以及母亲的厉声谩骂。

当时的观念还是“嫁夫从夫、嫁狗随狗”,男女吵架一般都是女人的错,如今不仅不敢认错反而还回娘家哭哭啼啼,无疑违反了道德的底线。

这一刻郑春燕充分理解到,什么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多次折腾并遭受殴打后她便认命了,乖乖留在钱子君家中相夫教子。没过多久,两人生下三女一男,家庭也算是圆满。

若是这样的生活能够继续下去也能不错,但很快就被另一场巨大的风波打破。

“典妻”生涯

时间进入到80年代,钱子君所在地方以木材号而得到广泛好评,他对这件事情也十分上心,但却因为身体问题无法从中获利。

气量狭窄的他干脆直接“掀了桌子”,向县政府写举报信,举报全村人贩卖国有资源。

全村人遭到惩罚自然心有不甘,更看不起钱子君的行为,随后联合起来举报是他率先贩卖国有资源。很快警方来到村里,有全村人作证警方直接将其抓走,自然也要蹲几年班房。

很快判决下达了,钱子君以侵占国有资源和破坏山林的罪名服刑一年半的时间,这一年半的时间家庭的重担将全部落在郑春燕一人肩上。

她开始到处求职、工作、挣钱,生活无比艰辛,但想想自己的四个孩子还是得继续坚持下去。一年半之后钱子君出狱,只是他出狱并没有给家里减轻压力,反而还加重了。

在监狱服刑一年半,钱子君的身体遭到巨大的打击,还落下严重的病根,出狱时几乎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只能在家养病。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去镇上买肉,期间与老板李祥海攀谈起来,此人早年丧妻、儿女早已长大成人,希望能够再找一份姻缘。

思虑再三钱子君居然同意了,他养不起妻子,也没有夜生活的能力,还要花钱买药吃药治病,把妻子典当出去无疑利大于弊。

得知此事郑春燕再次崩溃,逃回家里要求结束这段婚姻,却再次遭到父母的谩骂和殴打,最终郑春燕还是认命。

钱子君和隔壁村的屠户李祥海商议,将自己的妻子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典当,自此李祥海成了她实际上的“丈夫”。

典期为10年,1989年7月15日开始至1999年7月15日结束,双方还签订合约任何人不得更改。

其实相较于钱子君,李祥海反而是对她不错,不仅让她参与到自己的工作中,还经常给她一点零花钱。

就这样双方各取所需,钱子君的生活得到保障,李祥海的人生重获幸福,郑春燕也算获得尊严。

终于迎来解脱

只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1993年郑春燕在干活时突然昏迷,送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肝腹水,需要住院治疗。

李祥海听说这件事情立刻退缩了,郑春燕不过是一个典当来的妻子,根本不值得他花钱救。随后,他便将“妻子”托付给同村的好友孙春来,然后带着所有的家当跑路。

相较于李祥海的不负责任,孙春来照顾的非常认真,即使得知好友跑路也没有任何的犹豫,倾尽家财治疗郑春燕。

1994年郑春燕的病情开始恶化,孙春来的家财即将散尽,只能求到她真正的丈夫钱子君头上,结果招来的却是一顿无情的喝骂,还命令四个孩子谁也不许看一眼。

孙春来只能是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着郑春燕,皇天不负有心人,1995年郑春燕病情好转开始正常生活,在这得病的两年中她也看明白人心与人性,决定与孙春来一起重组家庭。

就在这个时候钱子君则命令孙春来和郑春燕分开,后者必须回到家中,继续为她和几个孩子挣钱。郑春燕第一次反抗命运,与孙春来前往律师事务所求助。

律师前去当地求证取证,最终在1997年一张状书送到缙云县人民法庭,请求解除钱子君与郑春燕的婚姻,并且赔偿后者1.5万人民币。

钱子君反告郑春燕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罪,要求郑春燕道歉病且赔偿5万元。只是,如此荒谬的事情自然是得不到法庭的许可。

1998年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郑春燕与丈夫离婚并赔偿郑春燕1.5万人民币,钱子君的诉求不符合现实被法庭驳回。

至此,她终于挣脱她数十年的梦魇,走向一条全新的康庄大道。

由此观之,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女人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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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殇雪

简介:看红尘多少往事,不过一笑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