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评丨预防职业性中暑,“热权益”岂能被“冷处理”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4-07-09 16:50:30

预防职业性中暑

目前,全国各地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不少地方持续高温。近日,有关部门发布健康提示,提醒用人单位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醒劳动者注意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中暑。

近来,多地持续高温,劳动者的高温权益话题也随之“热”了起来。一些部门发布提示,提醒用人单位通过发放高温津贴、改善作业条件等方式,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但是,有媒体采访建筑工人、网约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时发现,有些劳动者没有拿到过高温津贴,有的劳动者甚至对这份“热权益”不知情。

高温津贴是发放给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的岗位津贴。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这是对劳动者超常消耗和特殊付出的尊重与补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高温津贴在一些用人单位落实难,不是新鲜事,而是老问题。有的用人单位对高温作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高温津贴进行“冷处理”,要么不按标准发放,如用清凉饮品、西瓜、防暑药物等防暑降温福利代替,要么干脆不发放。这些行为让高温津贴成了“纸上权益”。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是一码事。高温津贴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津补贴项目,防暑降温费则属于企业福利。发放高温津贴是保障职工健康与劳动权益的必要之举,不能被各种福利代替,更不能“套路重重”。

让高温津贴落地落实,需加大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将高温补贴的发放置于有效监管之下。对不按时发放、不按标准发放甚至根本不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严肃查处,从而使用人单位不敢将高温津贴“冷处理”。还可聚焦露天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与行业,采取多种形式把相关法规政策送到一线,让劳动者知晓自己的合法权利,敢于依法维权,确保他们切身感受到高温津贴的“清凉”。

用人单位关爱户外劳动者,不能只发放高温津贴。极端天气之下,热浪不仅会导致中暑、热射病等,还会增加呼吸、神经系统等疾病的发病风险。用人单位密切研判天气状态,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做到该停工就停工、该缩短工时就缩短工时,才能有效防止户外劳动者遭受高温伤害。同时,加大现场防暑降温设施的投入力度,尽可能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劳动环境。

此外,各地不妨多搭建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量减少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作者丨张国栋

漫画丨朱慧卿

编辑丨邱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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