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邻居说了算?四邻签字“吃瘪”,新案例:对权利越界,说不

丈农尺的农业世界 2024-06-06 09:55:00

“中国人最喜欢种菜和建房”,这一句类似调侃的话,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尤其是在农村,及时翻建农房,已经成为几乎每一代农民,一生中必干的大事儿,而现在正是建房高峰期。

不过,现在农民建房,已经不再如以前那么简单,农民在建房前,除自身具备的条件外,还要取得其他邻居的同意,如果邻居不同意,一般只能调解,建房进程也会被耽误。不少农民疑问,自己的房,为啥由邻居说了算?

其实,农民在建房时,所遇到的邻居不同意问题,并非表面上签不签字那么简单。需要综合考虑日常邻里关系、建房权和相邻权关系,以及在建房时间线上的因果关系等。综合考虑后,建房农民和相邻农民的权益,才都不会受损。

农民建自己的房,只能邻居说了算?

农民建房权,本质上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可以依托宅基地,自行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用益物权。而相邻权,则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两者对比,我们不难发现,相邻权是建房权的限制和补充,通过给建房权一些约束,来保障其他邻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房权和相邻权两者并不冲突。

与此同时,当农民正常建房,尤其对电缆、燃气与管道等生存设施进行建设时,邻居的相邻权,不能直接叫停建房过程,此时相邻权要低于建房权。可是,在严重影响邻居采光、用水、噪音、通风等问题时,邻居有权利叫停建房过程,此时相邻权要高于建房权。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建房权和相邻权,在特定情况下,彼此需相互让步。

总的来说,作为对建房权的限制和补充,相邻权与建房权并不冲突,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建房权和相邻权需要彼此让步。因此,农民建自己的房,不是只能邻居说了算。值得一提的是,在建房这件事上,建房农民和相邻农民,其角色也是相互转变,所以若相邻权无所限制,那么它就可能会成为宣泄嫉妒心理和影响合法建房的工具。

四邻签字“吃瘪”,新案例:对权利越界,说不!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表示,全面落实“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对农村建房问题必须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对未履行好责任的,将被追责问责。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四级责任制的出现,会让自建房矛盾有专业的人管,从而保证结果公平,这也是对四邻签字的限制。

除此以外,新案例,即北京房山区农民徐某,认为南面邻居康某建设的二层楼影响自己采光,要求其拆除整栋楼。而最后裁决是,徐某因先建房屋时,与南面邻居过近,自身预见性不足,后期邻居建房时,却要邻居拆除整栋楼房的诉求不合理,邻居康某建房合法。可以见得,四邻签字“吃瘪”,在合法建房下,对权利越界,要说不。

在建房时与邻居发生问题,农民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一个是处理矛盾的顺序是先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再向乡镇或县级进行行政干预,最后的解决方法则是提起诉讼。另一个是因建房引起的矛盾,往往延续时间很长,会直接影响双方生活,建议建房时,农民彼此要相互体谅、并提前商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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