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交通的辉煌历史—秦代的交通(一)

曼寒聊历史 2023-08-11 16:03:00

文|史料不极

编辑|史料不极

文章字数约2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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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分裂的局面,使中国古代交通进入了一个大规模的建设时期。

秦代的陆路交通及其管理

秦始皇称帝后,首先通令全国实行“车同轨”,即使全国的车辆制造标准化,规定统一车宽六尺。这样,在全国的运输过程中,就可以随时随地更换零件。

这种“标准化”的生产方法是很先进的,它适应了全国性土木工程建设和其它活动的长途运输的需要,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秦完成统一全国的大业之后,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修筑驰道,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止六国诸侯割据的复辟,巩固全国统一;

二是为了便利运输各国财富到秦都咸阳,三是大规模修建阿房宫、骊山宫殿等,需要从各地运输大量的工程材料。

秦驰道以咸阳为中心,延伸到全国各地,分布区域极为广阔,东至今河北、山东广大地区,南到今江苏、安徽、湖北各省、西至今甘肃、青海一带,北到今辽宁辽阳县北。

这样就把战国时代诸侯列国的都城用驰道连接起来,加以完善和扩建,进一步打通了通向中南、西南和东北地区的道路,从而构成了通向全国主要城市的干线道路网。

驰道宽广壮丽,有统一的质量指标:路面幅宽70米,路基要高出两侧地面以利于排水,要用金锥夯实路基,每隔三丈,种一株青松以为行道树。

每隔十里建一亭,作为区段治安的管理所和道路行人的招呼站、邮传人交接处。

秦驰道这样一项浩大的工程,适应了秦帝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事业的急需,在古代交通史上应该享有崇高的地位。

前212年,为了加强北方地区的屯戍,秦修建了长达752公里的直道,以加强军事力量。直道以咸阳以北的云阳为起点,途经黄土高原,纵贯今陕北全境。

直道修成之后,成为一条贯通南北的大动脉,一直延用到唐代,至今其遗迹尚存。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每当河西走廊被阻断时,直道便成为通向今内蒙、甘肃、新疆及其以西地区的重要路线。

秦代的交通成就,还包括五尺道的修建。秦帝国时西南边陲散布着许多少数民族政权,统称西南夷。

战国时楚国曾经打通过西南夷与内地的联系,但不久又阻绝了。秦始皇打通西南夷之后,设置官职将之纳入统治之下,加以治理。

为了巩固对西南夷地区的统治,秦始皇调集民,在今四川宜宾至云南曲靖的崇山峻岭之间,开凿了一条幅宽5尺的通道,即著名的五尺道。

五尺道约合现在的1.15米宽,能供人马鱼贯而行,它对于巩固封建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统治,开展内地人民与西南各少数民族的友好往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古代交通史上,秦代的交通成就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万里长城的修筑。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北方和西方的各诸侯国为了抵御羌人、匈奴人、胡人等部族的南下侵扰,各自在国境线上修建了长城。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有鉴于历史教训,派大将蒙恬征调50多万民将各诸侯国修建的长城联为一体,形成西起临洮,东出辽东,横亘于今甘、宁、内蒙、陕、晋、冀、辽各省区的巨大屏障。

长城的修建,既具有战略防御的军事价值,又保护了内地的封建小农经济。

与长城平行的塞上通道,长城上每隔一段距离设置的烽火台,以及每一段路程便设有的关口孔道,又为长城内外的信息交流、人员物资交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长城一带的“口子”,后来都发展成了南北互市交往的重镇,具有重要的经济文化意义,而这是不容忽视的长城建筑总体效益的组成部分。

秦朝统治的时间并不长,但在交通史上却留下了功不可没的成就。秦代交通事业所以在极短时间内取得重大成就,与其所制定的严格法律制度是分不开的。可以说秦朝交通事业的成就,正是法制管理的突出效益。

秦始皇非常重视以封建法制来治理国家,在全国规模的工程建设与交通管理方面,他也紧紧地抓住了法制这一有效的武器。

《秦律》中的《司空律》和《徭律》等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按期、按质、按量完工而制定的。

按《司空律》和《徭律》的要求,由国家统一安排徭役和兵役,集中调度,统筹使用。当时每次工程都要调用二三十万民,如果没有中央政权强有力的控制,是不可能修建浩大的交通工程的。

《秦律》中还制定了保护合法通行,禁止非法通行的条文,用以维护必要的交通秩序。

当时由于征战、徭役和天灾人祸,人口的流动量很大,因而维护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就非常必要了。

《秦律》中的《游士律》、《戍律》、《捕盗律》、《行书律》、《传食律》以及《关市律》等,都有相应条文用以规范合法通行。

例如,国家的各级公务人员到外地办差,必须持有符节,用以证明自己的身分;一般人员要迁徙旅行,必须有符传,证明自己旅行合法;

商贾在交验身分符传的同时,要交纳商品税,过境税,取得“市籍”,然后才能进行合法经营。

同时,政府对旅馆业实行严格管理,旅店主人要检查旅客的符传并进行登记,没有符传者不得住宿,违者旅客与旅馆主人一同治罪。

为了确保邮驿的正常进行,秦制定了驿传法规。在总结西周以来各地邮驿传递的经验基础上,确定了一套通行全国的邮传体制:

为政府传递公文的叫邮,为在途中的政府人员提供车马食宿条件的叫传(传舍),另外,在交通干线上每隔十里设一个亭,此亭起接待站的作用,同时负责所在地段的治安管理,负责维护旅客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秦政府对于传舍、邮亭设施的配备、保管、维护、使用,均有明确的法令规定。这些驿传法规的制定,保证了秦代交通邮传的正常运转。

《秦律》中还制定了专门法规以确保国家军令和政令的迅速、准确、安全的传递。如《行书律》规定:

负责邮递的人,必须忠诚可靠,身体健康。公文函件在传递过程中,每一次交接都要记录清楚受授双方的人名、时日、邮件完好程度与件数等。

如果发现邮件磨损、丢失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秦代交通,在严密的法制管理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有组织的系统的拓展。秦代邮路,以咸阳为中心,以驰道为主干,辐射全国,确立了一切服从国家、完全为军政活动服务的基本交通体制,为汉代交通事业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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