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纱帐里面的罪恶,2002年芮城县“7·4”玉米地裸尸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8-14 11:58:25

平日很少回家的少女却突然裸死在离村不远的玉米地里,腹部、脸部被焚烧得面目全非。

凶手是谁?缘何杀人?情杀、奸杀、仇杀,还是谋财害命?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警方历时44天,揭穿了青纱帐里的罪恶。

2002年7月4日上午7时许,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镇古贤村二组居民李崇让一大早便背着背篓到村边的地头割草。割到村西路边一块茂盛的玉米地前时,李崇让低头之间隐约看见近一人高的玉米地里有一团东西,好奇心使他弯腰朝前走了两步,一具焚烧得焦黑的尸体摆在面前。李崇让“啊”地一声,扭头就跑,急忙到风陵渡派出所报了案……

8时30分,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芮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兼风陵渡镇派出所所长路志华立即向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张克勤政委作了汇报。张克勤立即带领刑警大队大队长唐世亮及刑侦技术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

同时,市公安局技术科在接到求援后直接奔赴案发现场,协助进行技术勘查。

现场勘查,死者是在距地头约12米的地方,作案后,凶手还数次返回现场。

从对尸体的检验来看,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0岁左右,生前很可能遭受到强暴,后被人用汽油浇上后焚尸的,死者手腕上的手表停留时间是4点17分。从尸体的腐败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大约是三天前。

夜很快便降临了,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而距现场不远的古贤村小学的校舍内依旧灯火辉煌。“7.4”特大杀人案的案情分析会正在紧张进行。

刑警大队、风陵渡派出所的 50余名民警都聚集在这里,静听着政委张克勤的指示:“尽快查清死者的身份,为破案争取时间,同时广泛排查近四天内傍晚和晚上在这段路上出现过的人。”

死者到底是谁?

正值盛夏,太阳烤得大地冒着白烟,民警们艰苦地进行着调查走访。在现场做解剖检验的民警翻动尸体时,从尸体表面发现一只被烧毁了一半的手提包。包内装有梳子、眉笔、纸巾及一个电话本。

民警们一一查看电话号码,发现有一个署名为李某的办公电话,这不就是西陌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吗?民警们立即联系西陌派出所所长,问清李某是西陌派出所的微机员后,张政委当即责令将李送到案发现场辨认尸体。

李某赶到现场后,一看手提包和衣服,肯定地告诉民警:死者是她的同学苏小倩,今年24岁,风陵渡古贤村人,长期在外打工,一个月前曾在县城大风车幼儿园任教,最近在县城学习电脑打字。

当民警详细询问死者的有关情况及和他人有无矛盾时,李某告诉民警:苏小倩是东垆乡人,生母在县城工作,自小给了古贤村一村民做女儿,但苏小倩经常住在其生母家。苏小倩平素为人直爽,大方而不风流,并在案发前的6月30日上午10许,曾到派出所练习了一会儿微机,下午5时许离开派出所,二人相随着到西陌路口,在15号桥分手。其间,苏小倩并未提起和谁处对象,也未提及和谁有矛盾。

此时,苏小倩的家人接到民警的通知后,赶到现场,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向来稳重乖巧的女儿一个月不见,却突然会死在村边的玉米地里。悲痛之余,他们恳求民警:“请你们一定缉拿凶手,惩凶徒。”

死者身份确认后,民警围绕死者的生前活动情况,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各类线索反馈回指挥部。

7月9日上午,风陵渡镇汉渡村一村民向民警反映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情况,也为案件定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他告诉民警:苏小倩和她女儿是同学,经常来家里玩。7月1日晚大约9时许,他坐在饭店门口与妻子闲聊时,苏小倩乘坐一辆依维柯在侯丰路口下车,问其女儿是否归来,看苏小倩的样子好像刚从外地回来。简单聊了几句后,苏小倩便在路口挡顺路车,刚开始挡一辆摩托车,结果没有挡住。第二辆挡住后,就坐着车走了。

之后,又有群众反映,当时死者确实挡过两辆摩托车,但第一辆车的主人说是去预制厂找人说话,没停;第二辆的主人停下后,她上前问其是否去古贤村,之后便坐上其摩托车走了。

民警顺线追查,查到了7月1日晚将苏小倩捎了一截的张金波。询问张金波,张坦然承认当日从侯丰村养鸡户姚某家中办完事回家时,在路上的确捎过一个要去古贤村的女孩,但只是捎到自家门口后,那个女孩便下车走了。

张金波家距离苏的养母家仅300米距离,徒步走只需6分钟。那么,在6分钟内,谁能实施作案呢?

经过分析,认定此案是偶然的强奸杀人案,而不是经过提前预谋的仇杀或情杀。

7月13日上午10时,民警在侯丰村摸排时获悉,该村26岁的男青年姚振强于7月1日晚曾有频繁活动。进一步详细调查后了解到,姚振强当晚曾到过预制厂,从预制厂回来后,于凌晨1时许到同村村民焦育华、姚江家中以偷麦秸为名借用三轮车,遭到拒绝,便骑摩托车离去。

7月14日,民警在侯丰村再次围绕姚振强展开调查时,另有群众提供,7月2日发现姚振强臂上有抓痕,问其原因时,姚解释说是骑摩托车摔倒后擦伤的。

种种疑点都集中在姚振强身上,“7·4”专案指挥部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要求参战民警攻坚克难,连续作战,重点排查姚振强的表现及亲属情况。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姚振强的面目在民警们的心中逐渐明朗起来,而案情也由此逐步地有了眉目。

时年26岁的姚振强,平时游手好闲,在村子里口碑较差。前几年,曾因强奸侮辱妇女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案发前还在村里东游西逛,案发后便再也不知去向。据有关知情人反映,姚振强于7月3日一大早便去了陕西省潼关县,其在河南灵宝市有一个姨妈。

指挥部当即决定:对姚振强实施秘密控制和抓捕。

按照指挥部的决定,以刑警大队和风陵渡派出所几名民警组成的精干力量,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伟奇带领,迅速赶赴河南。经过连续数日的艰苦工作,只要是姚振强的亲朋好友,民警们都排摸得一清二楚。特别是姚振强在河南省灵宝市的姨妈家,被参战民警做为重点进行了严密的布控。

果然,8月17日晚,姚振强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其姨妈家出现后,守候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擒获。

当晚11时许,姚振强被羁押回芮城县后,由路志华、唐世亮、张伟奇组成的审讯组立即对其进行了强有力的审讯,几个回合较量下来,姚振强便交代了其于7月1日晚杀人强奸焚尸的经过。

2002年7月1日晚8时许,姚振强骑着自己的红色“三叶”100型摩托车准备去风陵渡镇,在经过侯丰路口时,遇手提小包、身穿短裙的苏小倩要搭乘顺路车去古贤村。姚振强拒绝苏小倩后,骑车继续朝前走,在离苏小倩不远的地方,摩托车自然熄火。这时,他看见苏小倩又挡住了另一辆摩托车,坐上从他眼前驶过。

此时,身穿短裙的苏小倩勾起了姚振强心中的邪念:这个女的还挺浪,干脆找她玩玩。

随后,姚振强便一直尾随着前面的摩托车,看见苏小倩下车后,又一直尾随着苏小倩到了古贤村外的玉米地里,趁四下无人之机,将苏小倩拉往玉米地。在拉扯中,由于苏小倩极力反抗,姚振强便掐住苏小倩的脖颈,致其死亡之后,对其实施了侵犯。

事后,姚振强又窜回家中,欲借取同村两名村民的农用三轮车移尸别处,均遭到拒绝。姚振强又到加油站买了五元钱汽油,焚尸灭迹后顺着沿河路窜往陕西潼关县,在西峪山上躲了一天,在陕西大荔躲了十余天后,由于生活没有着落,便寻求其姨妈找饭吃,结果被守候民警擒获。

恶狼被缚,冤魂得以告慰。受害者的父亲更是百感交集。8月22日上午,古贤村村委班子的领导带领全村百余名群众,敲锣打鼓,给芮城县公安局赠送了一块“神警出击,为民除害”的巨匾和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对公安机关的衷心谢意。

2002年12月底,恶狼姚振强被依法判处死刑。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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