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退役军人医保参保及旧伤复发具体流程问题|君呼问答

君呼 2024-04-09 08:33:08

来信:

请问残疾退役军人,医保由谁承担呢?旧伤复发具体流程是什么呢,谢谢!

答复:

您好,有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由统筹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有工作单位的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督促残疾退役军人所在单位按规定缴费参保,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各地应当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未就业的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退役军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等对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残疾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

对于旧伤复发的鉴定流程,可以参考如下:

一是本人申请。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所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旧伤复发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军人证、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本人近照2寸3张,加盖诊断医院医务专用章的近一年治疗旧伤复发的相关病历和明确的诊断证明;以及本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残疾等级鉴定意见书》《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确认表》等,这些资料向保管档案室进行复印并加保管单位公章,或在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并填报。

二是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指导填写《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确认表》等表格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

三是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认定。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由组建的医疗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医学鉴定结果,在《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确认表》上签署意见,认定其属于旧伤复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认定旧伤复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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