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治乱!益阳市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常抓不懈

益阳广电 2024-07-26 20:40:37

7月23日至25日,益阳市教育局组织沅江市、桃江县和赫山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查处6起暑期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其中多起涉及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培训,县市区教育局对6起违规培训行为立案调查。

全市暑期校外违规培训得到有效遏制,市教育局“零容忍”态度强化“不敢乱”的威慑,违规培训治理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市教育局坚决向以下8种暑期学科类培训典型违规行为亮剑。诚挚提醒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孩子成长规律,暑期不要参与学科类培训;诚挚邀请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相关线索,共同守护孩子们成长的蓝天。

一、典型违规行为

1.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2.在职在编教师违规组织培训、到培训机构兼职、为培训机构作宣传和输送生源的;

3.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特别是利用在职在编教师开展招生宣传的;

4.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5.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6.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7.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如教师资质不合规、未对教师开展无犯罪记录查询;

8.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和收费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如预收费未进入监管账户。

二、法律依据与处罚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校外培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以下行政处罚种类及具体处理措施:1.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招收学员;责令停止举办;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证培训,“一对一”、夏令营等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除处以相应行政处罚外,并全额清退参培学生费用,同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规培训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为违规培训提供场所、违规开展竞赛活动等将依法追责问责。

4.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培训,含家教家养,为培训机构作广告、输送生源,直接参与管理和授课,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处分,并影响年终评先评优和绩效奖励。

来源:益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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