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本: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照着我手中的清洁回报我。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的清洁赏赐我。
诗18:24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洁偿还我。
目前主要以“直接受偿规则”和“入库规则”两个主要的观点。
伤害应以仁慈来弥补。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采纳的是第一种观点即“直接受偿规则”。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岂可以恶报善呢。
我忠心的支持将会得到充分的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