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金待遇会缩水吗

贱议你读史 2024-05-02 22:22:16

什么是养老金制度并轨?

所谓养老金制度并轨,顾名思义即是指取消养老金的“双轨制”,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共同执行统一的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众所周知,在2014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体制内与体制外并行2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的参保缴费对象、缴费方式以及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①缴费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为公务员、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则为企业职工。

②缴费方式:

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负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在退休后由财政单位发放养老金待遇;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则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来共同承担,其中企业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参保缴费的部分则计入个人账户,在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③待遇水平:

养老金制度并轨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待遇计发公式为:(基本退休费初始金额+退休补贴+改革时退休人员增加的退休费标准)x老办法待遇计发增长率,即退休金待遇水平的高低与职称高低、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有关,养老金的替代率最高可以达到90%;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

然而,三者相加之和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一度仅仅只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三分之一,不同制度下,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差距很大。

显然,双轨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职工的强烈不满,不少缴费基数相对较高的企业职工,在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仍不及体制内退休人员,况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无需自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关于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基于此便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共同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这一改革的措施被大家称之为“养老金并轨”,双轨制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改革前、后平稳过渡,国家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即退休中人)的人员设置了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并且,依照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节点的不同,国家将体制内退休人员分为3种类型,即退休老人、退休中人以及退休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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