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公告(2024年第23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责令贵州青利集团有限公司纳雍王家营青利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4年2月27日至2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青利集团有限公司纳雍王家营青利煤矿(以下简称:“青利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青利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4年4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青利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