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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慌了?!日本议员:中方可在未获联合国批准下,对日本展开军事打击,这并非虚构,

日本慌了?!日本议员:中方可在未获联合国批准下,对日本展开军事打击,这并非虚构,而是联合国成立时明确阐述的条款。 说白了,联合国宪章里藏着的“敌国条款”就是给日本量身定做的紧箍咒,只要它敢重拾军国主义野心,中方不用等联合国批准就能直接出手,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写进国际法的硬规矩。 最近这则消息把日本政坛搅得鸡飞狗跳,连自家议员都坐不住出来预警,场面属实有点热闹。 消息一出,日本外务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第一时间就跑到社交媒体上跳脚反驳,一口咬定这些条款早就“过时作废”了,还说中方的说法和联合国决议相悖。 可这种自欺欺人的辩解,刚说出口就被国际法专家戳穿了。 专家直接点明,大家争论的《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这三项“敌国条款”,至今都完整保留在宪章文本里,既没有被正式废除,也没有经过任何修改,从法律层面来说,完全具备法律效力。 日本拿1995年的联大决议当挡箭牌,却故意忽略了关键一点。 那项决议只是建议性质,根本没有强制约束力,想要修改联合国宪章,得满足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且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通过的苛刻条件,这也是“敌国条款”能保留至今的核心原因。 其实日本慌成这样也不奇怪,毕竟它从二战战败后就没真正安分过,阴恶事做了一箩筐,还总想着洗白自己摘下“坏孩子”的帽子,这在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眼里,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就说深埋在中国土地上的日本遗留化学武器,这可是日本军国主义欠下的血债铁证。 史料记载,1929到1945年间,日本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大部分都运到了中国,还建立了多个化学战部队,二战期间仅有记录的化学武器使用就达1791次,造成20多万中国军民伤亡。 战败后日本不仅不主动清理,反而把大量化武就地掩埋或抛入江河,80年来这些“定时炸弹”已导致2000多名无辜中国百姓殒命。 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日本本该在2007年内完成销毁,可它找尽借口拖延,销毁计划四次逾期,至今还有大量化武深埋地下,连完整的埋藏线索都不愿提供。 更过分的是,日本还在教科书里把毒气弹轻描淡写为“旧日军特殊物资”,刻意抹去罪行,靖国神社里至今还供奉着使用化学武器的战犯。 更关键的是,今日之中国,早已不是甲午战争时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中国,更不是抗日战争时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中国。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稳居世界前列,国防力量也已跻身世界一流水平,中日之间的实力差距早已拉开。 当年日本能凭借武力在中国土地上肆虐,靠的是双方国力的悬殊差距;而现在,中国不仅有足够的实力捍卫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更有“敌国条款”这一国际法武器作为支撑。 日本网民其实看得很清楚,有不少人就在社交平台上提醒政府,只要“敌国条款”没被删除就是事实,高市早苗内阁的备战言论已经在激活这些条款,一旦日本重走侵略老路,条款就会立刻生效。 说到底,“敌国条款”的存在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它就像一把悬在日本头顶的利剑,时刻警示着这个国家要正视历史、敬畏和平,如果日本继续回避战争罪责,一味推动扩军备战、发表挑衅言论,最终只会引火烧身。 本文仅为个人看法,你觉得日本该正视历史履行责任,还是会继续铤而走险?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