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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开庭:两上诉被告人均不认罪,其中一名否认“偷孩子”,辨称只是签了个字

见习记者刘世鹏发自山东泰安

12月5日下午,“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束。二审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据多家媒体此前报道,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从袁某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此后,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上寻子之路,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在2024年与家人相认,多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今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甲儒、乔守芬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害人方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被检察院驳回。被判死缓的主犯曾某孩以及另一名被告袁某贵提起上诉。

姜甲儒(前排右一)和哥哥一起前往法院。(摄/刘世鹏)

12月5日上午9时,该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上午8时58分,姜甲儒及乔守芬已在席内落座,乔守芬身上还贴着一些寻亲信息。开庭前,她不停用手按摩眉心。一审庭审中,曾某孩态度十分嚣张,当庭辱骂和威胁姜甲儒及其家人,乔守芬在庭审后晕倒送医。12月4日,乔守芬接受纵览新闻采访时表示,二审庭审她不会再被人贩子的嚣张气焰所打倒,会更坚强。

庭审中,曾某孩否认参与了抢孩子,称只是在卖孩子时在合同书上签了个字。律师提问曾某孩为何到买房家中,曾某孩辩称,“有人说有事,让我去。”曾某孩还解释称,姜甲儒被抢走的当晚,也就是2006年12月3日晚八九点钟,他在济宁某地吃饭,吃饭地点距事发地还有200里地。提问曾某孩时,乔守芬情绪显得格外激动。庭审结束后,她解释说,一看到曾某孩就想起17年来找孩子的痛苦。

乔守芬(中间穿格子大衣者)在进入法院前接受媒体采访。(摄/刘世鹏)

袁某贵则称,吕某东曾以找兽医给牛治病为名联系了他,于是他带着吕某东从姜甲儒爷爷门前经过。吕某东询问村里有没有人家生了二胎,袁某贵说,他当时告诉吕某东姜家有二胎,孩子爸爸妈妈均在外打工。在上诉书中,袁某贵认为原始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全,他并没有协助犯案,原始判决量刑过重。吕某东还称,曾某孩曾提出有亲戚家想要小孩,并策划了抢孩子一事,并安排吕某东去踩点。卖孩子时的合同书是由曾某孩书写,买家将钱给了吕某东,吕某东又将钱递给了曾某孩。

王某勇则表示,他不知道此事由谁主导,也没有参与策划,他愿意认罪认罚,对抢孩子一事表示后悔,愿意积极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

最后陈述环节,曾某孩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他并无异议。袁某贵称,是因为他的愚昧无知,受了吕某东的蒙骗。吕某东向受害人表示了道歉。

庭审结束后,乔守芬向媒体们表示,“甲儒的案子没有在今天得到一个了结,我们内心也很煎熬,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会等待一个最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