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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我国一名志愿军战士,为娶一位朝鲜姑娘,选择留在朝鲜,放弃我国国籍。然

1958年,我国一名志愿军战士,为娶一位朝鲜姑娘,选择留在朝鲜,放弃我国国籍。然而当他到了晚年时,却申请数次,想恢复国籍。 王兴复出生于1931年的辽宁海城农村,家庭贫困,双亲早逝,由兄长抚养长大。那时代,农村生活艰辛,土地贫瘠,农民靠天吃饭。他从小帮忙务农,担水砍柴,身体练得结实。1950年,19岁的他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成为后勤部队一员。主要任务是运送物资,穿越山地和河流,确保前线补给不断。战争期间,他多次执行运输任务,面对敌军炮火,卡车在泥路颠簸前行。停战后,志愿军部分人员留朝协助重建,他被分配到偏远村庄,帮助修复房屋和耕地。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当地民众,了解朝鲜农村实际状况。志愿军纪律严格,禁止与当地人发展私人关系,但他仍专注工作。 吴玉实是当地朝鲜姑娘,战争中失去父亲和兄弟,只剩母亲相依。她的家庭房屋损毁,生活依赖简单农作。王兴复在重建中被派到她家帮忙,参与修缮和农活。两人通过日常劳作逐渐熟悉,尽管语言不通,靠手势交流。他学会基本朝鲜语,她也适应他的存在。部队规定明确,志愿军不得与当地居民结婚,这成为他们关系的障碍。1953年至1958年,志愿军逐步撤离,最后一批部队集结。王兴复面临选择,回国还是留朝。朝鲜法律不允许跨国婚姻,他需放弃中国国籍才能结婚。这决定影响一生,涉及身份和家庭。 1958年,志愿军撤离命令下达,王兴复提交留朝申请。领导反复询问,他坚持决定。办理手续需中朝两国协调,过程耗时两年。他奔波于政府部门,填写表格,提交证明。1960年,他获得朝鲜国籍,正式脱离中国籍。两年后,1962年与吴玉实结婚。婚礼简朴,村民凑份子,摆几桌饭菜。朝鲜农村经济落后,生活清贫。他们定居村庄,王兴复转任小学教师,每天骑自行车去学校,教孩子们识字算术。吴玉实操持家务,陆续生下7个孩子。家庭人口多,开销大,他工资有限,需兼职农活维持生计。孩子们成长中,接受朝鲜教育,但保留中国血统。 在朝鲜生活多年,王兴复适应当地习俗,但乡愁渐生。夜晚他常回忆家乡海城,土炕和黄土地。19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消息传来,他开始考虑回国。1979年,他首次到中国大使馆递交恢复国籍申请。依据1980年《国籍法》第十三条,曾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可申请恢复。过程复杂,需要证明材料和两国协商。他多次往返,补充文件,解释情况。吴玉实支持决定,愿意随行。孩子们已长大,部分工作,家庭整体负担重。协调中,考虑他志愿军贡献,申请逐步推进。 1982年,申请批准,王兴复携妻儿返回中国。火车抵达海城,乡亲迎接,政府安排住房和工作。他在当地变压器厂上班,从事简单装配。吴玉实进入社区做杂务,适应新环境。7个孩子中,4人加入中国国籍,3人保留朝鲜国籍,但全家在中国生活。回国后,他们融入社会,王兴复参与老兵活动,讲述经历。孩子们上学就业,分散各地。晚年,王兴复身体渐弱,但家庭稳定。他常与吴玉实回忆过去,强调选择无悔。社会变迁中,这段跨国婚姻成为特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