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文应该理解为起码引伸至作为计算地租的应课差饷租值的方法。
不过,审裁处没有裁定承建商基准是确定应课差饷租值的唯一基准。
因此,《基本法》第121条明文规定该百分之三的租金“此后随应课差饷租值的改变而调整”。
评估差饷是估价署的一项主要工作。